言论

道歉承责似非大马文化/黄詝瀚

近日我国反贪一哥持股风云掀开了各界人士的评论,目前演变得已不仅是政治课题了。丹斯里阿占巴基向媒体澄清时,坚持没触犯任何法律,表态此事由有心人政治化,刻意诋毁反贪会和他的声誉。

即使如此,事情仍未平息,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也着手展开调查。

当然,股票交易发生于2015年,却如今浮现,让多人猜疑事情背后的目的。随着当局的调查仍在进行中,还待时间还原真相。可是,今日想探讨的核心问题,绝非真相,而是当我国高官和部长们深陷于利益冲突或争议性丑闻,应对手法是否成熟?

就拿去年6月27日,韩国青瓦台反腐败秘书金起杓的辞呈一事来做对比。总统文在寅在任期间,其政府的政策严肃打压炒房风气。他多番抨击前朝政府的政策,导致房价昂贵,普遍人民无法负担得起。可是,新委任的反腐败秘书却涉嫌房地产贷款炒房投机的质疑。

据报道,金起杓申报的财产情况显示,房地产价值91.2亿韩元(约3200万令吉),金融债务56.2亿韩元(约1900万令吉)。其中,价值4900万韩元的韩国京畿道广州市松亭洞森林地引发投机嫌疑。这片森林地虽不通公路,但紧邻松亭区开发新建中的公寓和别墅园区。金起杓最终选择辞职,但也表示虽非以投机为目的购买房地产,但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应承担社会责任,不辜负民众的信任。金起杓上任仅3个月。

或许大家会说,韩国已是先进国,和大马一个发展中国家比较,不成正比。可是,就连世界最落后和贫穷的国家之一,位于西非洲的利比里亚都有高官退位的前例。去年2月,反贪委员会最高主任恩杜布西·恩瓦布代克(Ndubusi Nwabudike)因被卷入非法获得利比里亚的公民身分疑云,而选择自行提出辞呈。其实,最高法院证实他是以正确管道获得公民身分。

当时,恩杜布西·恩瓦布代克是一名专业律师,在国家总统任命他担任要职之前,他曾担任贪污调查员长达5年。可见,公民身分与否非实际争议点,而只是政治炒作。但他选择辞职基于“不想成为分散国家议程的焦点,影响政府和人民的整体利益。”

父母官应有自知之明

暂且不说反贪一哥一事,就去年12月的大水灾,政府的措手不及和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54人身亡。可是至今,无一高官或部长站出来和灾民、人民道歉承责,更别说辞职谢罪。权力是何等诱人,也让人放不下。为保住权力,不惜一切代价。

其实这和国家领导人有莫大的关系。管理做法和风气就是从上到下的灌输。如果领导们的价值观颠倒或不存在,那是很难让下官和人民顺服。上梁不正下梁歪,莫过于此。

作为领导人或百姓的父母官,有自知之明,对一个国家的价值体系的发展极度重要。该退位时,就该毫不犹豫的下台。若真的问心无愧,那大可暂时退位回避,让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并等待结果出炉。这是最有效的公关方式,以便服众。如果真的有错,道歉承责或许还会赢取人民最基本的尊重。从头再来,也并非不可能。

(《Once Upon A Time In Bursa – The Money Equation》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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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阿占巴基:告密者须依法举报 “不得先公开后求保护”

(吉隆坡17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保证,将根据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保护告密者。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表示,公众对举报者的概念往往存在误解,有些人认为只要掌握贪污信息即可申请保护。

他说,国家有法律和程序确保告密者免受不当报复,但必须依法进行,以确保其有效性并防止滥用。

“首先,一个人不能将关于犯罪的信息公开后,再申请告密者保护。这是因为他可能已经暴露了自己的身分,并披露了尚未验证真实性的信息。

“因此,在他向执法机构举报或投诉之前,期望执法机构保证其安全是不合理的。”

他近日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这么说。

违法者无权享保护

此外,阿占巴基表示,若告密者本人涉及其所揭发的违法行为,将无法申请告密者保护,这在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第11(1)条文中已明确规定。 

“条文规定,如果发现告密者也参与其所揭发的不当行为,执法机构可以撤销对告密者的保护。”

他指出,在符合相关法令规定的条件下,反贪会将确保告密者的身分和提供的信息保密,不会向任何人透露,包括在法庭审理期间。 

“告密者不会因披露行为而受到民事、刑事或纪律处分,同时也受到保护。与告密者有关系或联系的人也会受到保护。”

阿占巴基说,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5条文也规定,未能举报贿赂、承诺或献议的人,可能会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和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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