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部长应成抗网络霸凌表率/章龙炎

两个星期前,通讯部长法米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一项内阁会议里对社交媒体的网络霸凌表示关切,并已指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及警方采取行动遏制网络霸凌。

在同一个会议,有些部长分享说他们也是网络霸凌的受害者。他们也对社媒假账户表示担心,因为这些躲在假账户后的人可以免责地为所欲为。

法米还说,很多部长相信许多人成为网络霸凌的受害者及默默的受苦,因此他的部门(通讯部)将探讨如何通过减少假账户,进而减少网络霸凌。

法米称部长也是网络霸凌受害者,还特别提出“假账户”的危害。

要接受掌声与嘘声

先谈部长是网络霸凌的受害者。即使我认同部长可能是网络霸凌的受害者,但作为公众人物,面对网络霸凌是不可回避的“职业风险”,要接受掌声,也要接受刺耳的嘘声。

换句话说,部长应成为抗拒网络霸凌的表率。网络霸凌受害者的“天涯沦落人”,成何体统?

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当今政府的任何部长(包括首相)在网络上被霸凌的程度,远远比不上当年的拿督斯里纳吉及其他内阁成员。

现在“团结政府”还有这些人,何不向他们学习?难道现在的部长,连那么一点批评及讽刺等等都受不了?

内阁部长是这个国家的领导,心理素质理应要更强大。

所谓的假账户,我看也包括匿名账户。

在民主社会,公民的权利之一可以选择在网络当个匿名者。当然,有些假账户的设立是为了作奸犯科,这才是政府必须严正看待的。

“网络大使”虚有其名

某些部长为什么那么害怕假账户,特别是那些内容涉及政治人物与政府政策的内容的假户头?

其中一个原因是假账户所上载的内容,不乏真知灼见。

这些内容在监督政府及政府领袖、启迪民智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能让一些部长丢脸。

对这些内容,有关部长大可利用政府资源光明正大地解释政府的政策,反驳不当或者不正确的论述。

现在某个部门的“网络大使”是虚有其名。有大使之名,无大使之实。说服不是他们的责任。

要减少假账户的另一个路人皆知的原因是:真账户可方便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审查那些发布与政府向左的讯息的平台与个人,进而限制这些平台和个人的流量。

换句话说,这些真账户也可能成为政府“霸凌”的受害者。通讯部部长都说了,他的一些内阁同僚是网络霸凌的受害者,难道他会先照顾平民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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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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