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闪选,还等什么?/陈俊安

首相慕尤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一旦境内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受到控制,以及国家经济复苏,即举行第15届全国大选。”这与他在沙巴州选举前发表的宣言是一模一样的,即:“我们若赢得沙巴州选,得到选民支持的信号,将会打铁趁热举行全国大选。”

疫情却突然恶化,他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

要不要闪电大选?现在已意见纷纭,各说各话。反对闪选者发出警告,若不惜一切代价举行大选,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如疫情大爆发、更多患者将失去性命、国家将陷入混乱、医疗体系不胜负荷、经济将会崩溃。

然而,一向思想开明的达祖丁教授却在他的专栏中独排众议。

他说:“沙巴州选举导致疫情恶化,不是该不该选举的结果,而是负责人没采取正确的措施与控制的结果。”

那么,疫情下的选举,到底该采取那些措施呢?新加坡与韩国,还有纽西兰都是很好的示范。一、禁止群聚的群众大会;二、善于ZOOM与网络宣传;三、分时段投票,以避免人潮。当然,追踪系统也可以阻断疫病传播。

若能控制得宜,那还有什么借口不举行大选呢?

说回慕尤丁领导的国盟政府,毕竟是从“喜来登政变”得来的掌权,没有经过人民一人一票的检视,就永远背负着“后门政府”的骂名。

香港江湖黑帮片有句对白:“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意喻因果报应。

既然是违背了民主程序而窃取,是谋夺的、“混来的”,哪能够永续执政?得到人民的爱戴?如此,闪电大选是唯一可以还政于民的解套方法。如此,抗疫的工作就留给新一届政府来做吧!导正治国方略、洗涤肮脏政治、发展经济、带领民众共渡难关,也就名正言顺了。关于“后门”、青蛙政客这些名词,都可以扫进历史的纸箩里了。

闪选?还是不闪选?答案不是昭然若揭么?

尊贵的慕尤丁首相,你还在犹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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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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