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1MDB 牵扯超级大国/陈泽清

犹记不久前我国总检察长曾以云淡风轻的语气宣称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调查工作完毕,调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有舞弊行为,没有人上下其手,没有人非法挪用1MDB公司资金。

言犹在耳,平地一声雷,日前美国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张其鼓,郑重其事,要追讨1MDB超过40亿马币洗黑钱得来的资产去向,追讨的对象竟然是首相纳吉的继子里扎阿兹、富豪刘特佐和两名政府官员。



美国司法部不可能闲著没事干,无端端提出民事诉讼要将以上涉及滥用1MDB资金者绳之以法,以美国堂堂超级大国之尊,公然点名涉案者,若非掌握确凿证据,想必不会贸然行事。 

问题来了,如果真的是狼来了,那身为我国总检察长该如何自圆其说?之前总检察长不是宣称1MDB弊案完全没事吗?而今远在千里之外的国际一哥美国却告上衙门,连嫌犯的身分都已公告世人,那肯定有一方在撒谎,那究竟是谁在撒谎呢?  

扑朔迷离高潮迭起

自从1MDB弊案引爆后,案情的发展,有如小说情节,扑朔迷离,高潮迭起,如查案中的反贪局官员被调职,前总检察长在不知情下被逼提早退休,而后案情急转直下,在新科总检察长以一句“没事”才为歹戏拖棚的1MDB弊案画下句号。

原以为1MDB弊案就此打住,如今却惊见美国司法部“发难”,高举诉讼状追讨天文巨款。想不到我国子民,胆敢冒犯国际一哥美国,而今国际一哥恼羞成怒,为维护其金融体系清誉,誓向我国涉案者追回40亿的洗黑钱。 



1号官员呼之欲出

 美国司法部长林奇声称这次举报1MDB洗黑钱弊案行动是“贪腐资产追回计划”中,史上最大的单一行动,并指出美国司法绝对不允许美国的金融体系被利用成为贪腐的管道,这次举报行动是要充公和追讨原本是用来促进大马经济和支援大马人民的基金。

善哉斯言!不禁要为林奇这番令人动容的话喝采,不是吗?若把40亿用来救济民生疾苦,解民于倒悬,大庇天下寒士,岂不是功德无量?如今这笔钱被偷龙转凤,通过美国金融机构洗钱,只供几位涉案者受惠,盗公济私,孰可忍孰不可忍?更劲爆的是,这次美国司法部举报诉状也指出有一笔6亿8100万美元的资金从1MDB转入“大马1号官员”的私人银行户头中。“大马1号官员”是隐喻之词,究竟是谁?画公仔不需画肠,答案呼之欲出。  

 其实,美国司法部并不是首个对1MDB弊案涉及者采取行动的国家,这之前新加坡已经充公了新币2亿4000万元的资产,其中一半以上是1MDB弊案涉及者刘特佐所持有。从此即可窥出端倪,过去闹得沸沸扬扬的1MDB弊案并不是如总检察长在结束调查时所说的没事,而是大件事。试问,因为1MDB弊案竟牵扯到超级大国、国际一哥美国司法部举报我国1号官员,空前未有,这还不算是大件事吗?

美国司法部已向我国1号官员及其他涉案者投下诉状书,而我国1号官员是否能化险为夷呢?这不但关系到他个人的荣辱问题也关系到我国的国誉问题,非同小可,且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反应

 

言论

错误决策 贻害苍生/陈泽清

315亿灰飞烟灭!二十余年前,国行炒外汇亏掉了315亿令吉,这样庞大的天文数字,相信很多人跟笔者一样,如果以阿拉伯数字书写根本写不出来。如果今天的前首相马哈迪医生、前财长安华不是站在当政者的对立面,相信国行当年亏损的315亿令吉丑闻根本不可能曝光!

国行蒙受315亿令吉亏损的陈年旧闻时至今日才穿帮,虽说年代已久远,然而涉及如此庞大巨款亏损,当年身为国家领导的衮衮诸公,竟都安然无恙,最高领导层为此丑闻负责,更不可思议的当年国家蒙受如此巨额亏损,国人都被蒙在鼓里,究竟国人的知情权在哪里?



欠缺问责与担当精神

事实上,我国官场欠缺问责与担当精神已被诟病多时,不是啥新鲜事。放眼天下,一些国家凡爆发重大事故,不论是天灾意外或人为疏忽,凡涉及的部门首长都会第一时间引咎辞职以示负责。如不久前台湾发生全岛停电事故,该部门的高层负责人立刻闪辞走人,体现高度的担当、问责精神。反观我国的官员凡遇重大灾难不是装傻就是诿过,担当与问责精神荡然无存。

事实上,即使到今天,国人对过去我国曾发生的许多重大弊案,如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香港佳宁案件等,都涉及巨额亏损,可是一直到今天相信很多人像雾裡看花,根本不知道弊案真相所在,也不见有任何官员因此而被法律制裁。事实上历史上许多重大弊案的结局都如水过鸭背般忽悠而过,无疾而终,云淡风轻,彷彿没事发生一般。

就如今天引爆的当年国行炒外汇亏损了315亿,不就是忽悠了国人二十余年吗?讽刺的是时任首相马哈迪与财长安华至今仍然驰骋政坛,笑傲江湖,315亿的亏损丑闻似乎完全与他们无关,无损他们的皮毛,这不是证明了我国官场的问责与担当精神付诸阙如吗?



尤有甚者,我国官场除了不具问责与担当精神外,纲纪的废弛与法治的不彰更令人担忧,诚如国家领袖因决策不当导致国家遭受巨额亏损,导致日后马币每况愈下,经济萎靡不振,人民生计艰困,如此贻害苍生、祸国殃民的行为竟不被法律制裁,难道就因为犯错者是国家领袖就可避开法律的制裁吗?那“天子犯法,与民同罪”岂不是沦为空言?

邻国新加坡与东方之珠香港以法治严明着称,尤其是官员们都以戒慎恐惧的态度尽忠职守,一旦行差踏错,难逃法网,因此大大的提升了新加坡与香港的行政效率与竞争力,我国官场既然欠缺问责与担当精神,是不是更应强化朝纲纪律与加强法治力度来制约、制裁领袖官员们的失误决策,还是任由这些犯错的领袖官员逍遥法外呢?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