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Grab美国上市的启示/潘政麟

2021年12月2日,东南亚打车一哥Grab通过SPAC达成近400亿美元(约1692亿令吉)的合并交易在美国上市。以IPO发行价计算,Grab上市后估值达到396亿美元(约1675亿令吉)。Grab通过这次合并,筹集约45亿美元(约190.35亿令吉)资金。

然而Grab上市当日遭遇美股激烈震荡。开盘报13.06美元,盘中高点一度达到13.29美元,不过此后Grab盘中破发,大至是呈一路下行态势。全日最低8.13美元,跌约26%。Grab最终收盘大跌21%,收于8.75美元。

Grab在美国以百亿美元的市值上市,让人们看到东南亚科技企业的潜力。未来想必会持续拉开东南亚公司在美国上市的序幕。实际上有许多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知名的例子如阿里巴巴、百度、滴滴(准备在美退市转往香港)等。为什么这些公司例如Grab(总部在新加坡)不选择在新加坡,反而选择美国上市呢?

首先是美国资本市场汇集了全世界的资金,只要企业的业绩足够好,它一年中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次数是不受限制的。这让企业只要有需要,就能前往美股筹集资金发展自身业务。再来则是美国市场崇拜高品质、高增长率的企业,因此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具有极大的市值增长空间。

Grab将自己定位为互联网公司,应该享有高估值,故而美股是全世界本益比最高的市场,更适合Grab的上市。标准普尔的平均本益比是24至26倍,那斯达克高科技股的平均本益比为30至40倍。而香港、新加坡的平均本益比仅仅是8至10倍。

易套现流通量大

再来则是市场流通量的问题。美国股市是世界上最大和最流通的市场。美股一天的成交额在1300-3000亿左右;中国相对体量大的A股一天的交易总金额约在10亿美元左右。可见美国市场容量之大。对于Grab早期股东来说,美股更容易套现且流通量大,一定程度上会抵消抛售的压力。

美国的上市成本相对于香港、新加坡要低得多,而且上市门槛不高。只要公司符合审计标准,就算公司亏钱也照样可以上市。而其他许多股市则为了保护投资者,加了许多限制。上市的时间美国也是最短的,手续也相对少。

此次Grab上市,也让全世界见识到东南亚也能出有价值的互联网公司。虽然我们大多处于发展中国家,但东南亚未来的发展潜力不可限量。东南亚有着将近10亿人口,且仍有许多产业“百废待兴”。未来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东南亚的科技企业上市,持续推动东南亚的经济以及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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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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