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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审计司报告】公款动产损失 2部门最迟5年才报案

(布城24日讯)国家总审计司拿督聂阿兹曼透露,政府两个部门拖延或忽略了向警方报案有关公款和动产损失事件,在某些情况下迟至近5年才报案。

他指出,当局审计公共资金和动产损失程序的遵守情况时发现,教育部和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这两个部门迟报案。

“就教育部而言,共有21项总计70万5894令吉的公款和动产损失事件尚未或延迟报案,时间介于3至1746天之间。报案所花时间是不合理的,与一般上与发现损失后的24小时内报案相比,(报案拖延)最长为1746天。”

他发表2019总审计司报告时说,这让当局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工作,如准备初步报告和最终报告。

67万公共资金损失
教部初步报告迟迟未交

聂阿兹曼指报告还发现,在教育部涉及13项总计66万9718令吉公共资金损失的事件,也尚未或很迟准备初步报告,时间为7至1922天。

“有关62宗动产损失共计128万令吉的初步报告,迟了14到1791天之间才提交给控制官。

“一般标准程序为公共资金或动产损失的报告需在66和63个工作天内提交秘书处。从向警方报案日算起,直到最后提交报告给秘书处之日为止。”

他指教育部回应总审计署时表示,延迟提交正式报告是由于其问责中心的答复晚了、报告不完整及县教育官员检查案件费时。

另外,审计妇女部时发现,在7宗公共资金损失总计19万6132令吉事件上,迟报案时间介于5至8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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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总审计司报告弊端周而复始/曾达威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在第12大马计划下的项目中,有169个项目出现进度延误问题。

总审计司报告的初衷是揭露问题并推动整改,然而年复一年的报告却不断暴露出相似的弊端,令人不禁纳闷相关部门是否有在吸取过往的教训。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第12大马计划涉及的8593个项目中,共有3942个项目正在实施,1434个处于后期实施阶段,3085个处于预实施阶段,132个处于无效状态,意味着很多项目仍在起步或尚未有显著进展。所谓无效,意味着这些项目并未产生预期的效益,甚至耗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除了项目延误,总审计司报告还披露第12大马计划中的预算超支问题。报告显示,2021至2023年期间,项目支出金额高达2319亿2000万令吉,超过批准的2227亿5600万令吉拨款。

疏于监督管理疏漏

这种超支现象不仅反映出预算管理上的疏漏,也加剧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可能危及长期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在拨款与项目预算之间的失衡,不仅是财政管理的问题,更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问责和管理能力的信任。

尽管每一份总审计司报告都会提出数百条改进建议,然而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监督和问责机制的不足。

各部门在项目延误、预算超支或无效运作的情况下,并未承担足够的责任,相关的官员与管理层也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如此一来,报告中的问题一再重复,公共项目的管理依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加强问责严厉惩罚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政府必须加强问责机制,并严肃处理失责的官员。只有通过强而有力的问责,我们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避免资源浪费和公共项目的延误。

对于屡次出现问题的部门与管理层,政府更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此外,政府可以采用现代化技术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政府可以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增强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减少非法挪用的可能性。

政府也可以设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资料平台,让公众参与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执行力与透明度。

总审计司报告周而复始的弊端,反映出政府部门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问题。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展开系统性改革,重新审视并优化现有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严格来说,每一个公共项目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管控,确保从项目规划到实施都受到有效监督。

唯有通过有效的监督、问责与结构性改革,我们才能确保公共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的长期发展目标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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