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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保额滿10万·从10元变千元起跳 保单转名印花税暴涨

独家报道:李治宏

(吉隆坡30日讯)今年起,只要保额10万令吉或以上的人寿保险保单转换持有人,就必须给至少1000令吉的保单拥有权转让(Absolute Assignment,俗称保单转名)印花税。

保单转名向来只需支付10令吉印花税,但内陆税收局今年突改弦易辙,规定保单转名缴纳的印花税须依据从价税率(ad-valorem rate),即根据保单的保额来计算,令投保人若要将保单转名,就须支付少则1000令吉,多则4万令吉以上的税额!

不仅是主要涉及大保单的保险信托深受影响,一般人寿保单转名(只要是保额10万令吉或以上)也受牵连,所以影响范围非常大。

保额越大税率越高

据了解,这项修改是从今年1月1日起生效,由于事出突然,首当其冲的信托公司(Trustee Companies)和人寿保险公司皆措手不及,许多个人和企业客户更因为超高的税额大喊吃不消,而纷纷暂时搁置原已安排的保险信托(Insurance Trust)计划,一些信托公司更因此暂停保险信托业务。

一些寿险公司则更改保单转名的程序,若投保人仍坚持要尽快完成保单转名,必须自行到内陆税收局呈交申请表格和盖章。

国内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是于不久前接获内陆税收局的通知,指该局已改变保单转名印花税的税制,即从过去的一律10令吉印花税,改为从价税率,即根据保单的保额,征收特定百分比的印花税来计算,并从今年1月1日起生效。

在新税制下,保单的首10万令吉保额征收等于保额1%的印花税、保额10万零1至50万令吉的保单转名征收2%印花税、保额50万零1至100万令吉的保单转名征收3%印花税,保额超过百万令吉的保单转名征收4%印花税。

换句话说,保额10万令吉的保单转名,必须缴纳的印花税款额为1000令吉;保额50万令吉保单转名须缴纳9000吉的印花税、保额100万令吉的保单转名须缴纳2万6000令吉的印花税,而保额200万令吉的保单转名须缴纳6万6000令吉的印花税。

保险与信托业首当其冲

本报探悉,在接获这项通知后,保险和信托业界一片哗然,因为对这两个行业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信托公司,涉及转名手续的保险信托,占了信托公司生意很大比重。

许多遗嘱与信托规划师、保险代理员深受影响,因为无法使用有助于管理索赔程序的保险分配功能。

所谓保险信托,是指一名保单持有人在信托公司设立一个信托户头后,把某份保单放入信托户头,然后通过保单拥有权转让方式,将该保单拥有权转名给信托公司,好让信托公司协助管理有关保单,在保单持有人逝世后,将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并根据信托契约分配给指定的受益人,例如保单持有人的孩子。

这类保险信托通常涉及大保单(保额较大,例如100万令吉或以上的保单),因为保单持有人不想受益人在他/她去世后一瞬间领取一大笔保险金,却一下子花掉,尤其是被提名人是未成年人、老年、残疾或公司股东买卖信托等。

萧伊妗:上诉结果未出炉

信托公司替代方案应急

一些信托公司已针对这项印花税新税制,向内陆税收局提出上诉。

财务规划从业员萧伊妗透露,许多信托公司都在等待上诉结果,而在结果出炉之前,各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针对保单转名各施各法,采取临时的解决方案。

例如有些信托公司吸纳最低的印花税费用,如果须缴纳的印花税数额太高,就由顾客决定是否取消把保单放入信托,或是暂搁把保单放入信托的安排,等待信托公司的上诉结果再做打算。

一些信托公司则为客户提供选择方案,一是将保单纳入遗嘱,当做遗嘱中的遗嘱信托(testamentary trust);二是委任信托公司作为保单的信托人,而非转让保单拥有权给信托公司。

在第一个选择方案下,保单持有人逝世后,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仍可根据保单持有人在遗嘱中的意愿保留给指定受益人,作为后者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用途。

在第二个选择方案下,则是保单持有人逝世后,保险公司理赔给信托公司的保险金,将转移给保单受益人。

萧伊妗补充,不管怎样,这两个替代方案,并不比原本的私人保险信托来得完善。

薛国龙:恐失大保单生意

新税制如“杀鹅取卵”

马来西亚资产规划师协会(MIEP)主席薛国龙形容,内陆税收局改变保单转名印花税的税制形同“杀鹅取卵”,恐怕将扼杀保险信托这个好不容易逐渐被市场接受的产品。

他接受本报专访时说,在印花税金额偏高的情况下,人们不必再通过保险信托,把巨额保险金转交给受益人,因此高度仰赖保险信托生意的信托公司在新税制下首当其冲,但最终受影响最大的却是保险公司。

他解释,通常只有大保单才会纳入保险信托,而国内大保单在保险市场比重不是很大,信托公司在金融市场所占比重也不大,反倒是大力推动大保单的保险公司,可能将因此失去很多大保单的生意,受影响最大。

应给宽限期

“有钱人要把资产留给孩子或至亲,方法多的是,在本地设立保险信托不划算,大可改为在海外安排保险信托,也可在海外购买以美元计价的保险,尤其是考虑到马币一直贬值,而投保人可能是数十年后才离世,以马币投保的保险金届时已经大幅贬值。”

薛国龙认为,内陆税收局有权修改保单转名印花税税制,但应该给予一段宽限期,而非马上落实。

“因为印花税太高,没人要做保险信托,最后这行业的生意大减,政府通过保险转名收取的印花税税收也将会大减,最终没有达到要提高整体税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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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单一保单盈亏定保费不公平 寿险医疗保险可整合降保费

(吉隆坡2日讯)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应公开每个医疗保单的盈亏情况,但不应以此作为决定保费的依据,以避免对长期保单持有人造成不公平。

鉴于医疗保单的赚幅不高,他们建议将医疗保险与利润较高的寿险整合计算,为医疗保费合理定价,让各方皆大欢喜。

在国家银行介入后,保险公司推出了新的医疗保单选项,预计新保费将大幅下降,尤其是年轻投保人的年保费降幅可达47%。

对于75至79岁的长者,男性保费从9800令吉降至7100令吉,女性则从7700令吉降至5000令吉,年节省约2700令吉,降幅达30%。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日前透露,该部将研究,规定保险公司详细列出每一种医药保单盈亏。

她指出,目前,包括回教保险公司在内,每家保险公司均须根据大马财务报告准则第17节,在其年度财务报表中申报盈利或亏损,但不包括每一种医药保单的盈亏。

公开盈亏无难度

普通险代理员刘玉冰告诉《南洋商报》,保险公司作为上市企业,透明度高,很乐意向公众展示每个医疗保单的盈亏情况。

“保险公司向来有保存和收集医药索偿资料,而且产品类型不多,也没有隐藏项目,列出3年盈亏并不难。”

她说,医疗保单的赚幅不高,因为索赔率常常超过保费收入,而寿险是保险公司较赚钱的业务。

“大马购买医疗保险的人口比例不高,估计不超过50%,使得该类型产品难以获利。”

她解释,目前普险的医疗保险分为先行垫付及医药卡两种,而寿险仅提供医药卡。

先行垫付医疗保险投保人需预先支付医药费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而医药卡则允许投保人在指定合作医院,享有无需预付医药费的医疗服务。

先行垫付保费更低

根据先行垫付医疗保单和医药卡的年保费最低配套对比,年轻投保人的保费降幅更大,女性保费普遍低于男性。

年龄层最大的投保人(75-79岁),若转为先行垫付保单,男性年保费可从9812令吉降至7103令吉,降幅达2709令吉或27.6%;女性则从7735令吉减至5090令吉,降幅2645令吉或34.2%。

17岁的年轻人若先择先行垫付医疗保单,男性年保费可从901令吉降至492令吉,女性从791令吉减至418令吉,降幅分别为45.4%和47.1%。

另一个降幅超过40%是年龄40至49岁、18至25岁及50至54岁的女性,保费比医药卡低42.7%、41.4%及41.2%。

吁让旧保单持有人

无条件转换新方案

不过,资深保险从业员郑典武接受《南洋商报》访问表示,不应再根据单个医疗保单的盈亏来定价,这对长期投保人不公平。

“这对投保20年的投保人不公平,因为保险公司都是根据这种盈亏方程式,重新定价医疗保单,才会导致保客步入中年后,面临保费大幅上涨,健康状况不允许、难以转换至新产品的困境。”

他说,旧保单只剩下没资格(受限于健康状况)买新保单的少数人,保费收入有限,一旦发生索赔,保险公司将面临严重亏损,不得不大幅上调保费。

相比之下,新保单由于没有盈亏记录,保费就无需大幅度调整,导致新保单保费低于旧保单。

他认为,更公平的做法是以整体医疗险和寿险的盈亏来计算保费,而不是单独计算每个保单的盈亏。

他还建议保险公司允许旧保单持有人无条件转换至新保单,而不应仅从商业利益出发,忽视忠实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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