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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病法令生效 没履行7合约不追究

(吉隆坡24日讯)随着2020年减低冠病疫情影响临时措施法令于昨天正式生效后,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履行的7种合约双方,都不可向无法履行合约的一方采取行动。

这7种合约涵盖领域为建筑、商业、专业服务、社交、旅游及体育活动合约。

资深执业律师赖爱秀指出,该法令是于本月16日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并于昨天在宪报上颁布。

在有关法令下,若公寓购买者因冠病受到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向发展商领取公寓钥匙,这意味着购屋者不需开始缴付公寓服务费。

“发展商可移交公寓拥有权,不过,若购屋者受冠病影响而不能领取钥匙,显示尚未交屋,因此不能开始征收公寓服务费。”

也是隆雪中总法律组组员的赖爱秀今天在隆雪中总举办的“马来西亚冠病法案对于相关领域的影响”线上讲座会上,这么说。

另外,对于准备在酒店结婚宴客,却因为管控令而被迫展延婚宴的新人,赖爱秀认为他们可取消婚宴,并领回订金。

她指酒店不能充公有关订金,毕竟新人是因为冠病防疫管控令而取消婚宴:“一般上,酒店会要求客户展延婚宴,以达致双赢局面。”

隆雪中总法律组副主任何富华则持不同看法,他认为一旦客户要求取消婚宴,酒店有权充公订金。

商场关闭租户仍需缴租

对于购物广场在管控令期间关闭,广场内的商店租户可否豁免缴付租金,赖爱秀说,除非租户出示证据,证明受管控令影响而无法缴租,否则还是需履行合约责任。

“若租户与广场业主对簿公堂,在没有强而有力的证据下,租户还是必须乖乖缴付租金。”

针对屋主脱售二手房屋,在管控令前与购屋者签署买卖合约,却因管控令导致银行无法如期发放贷款,屋主是否有权充公订金,赖爱秀说,这胥视双方签署的买卖合约。

她说,若屋主聘律师打官司,一般上律师会劝告当事人与购屋者寻求和解,毕竟冠病疫情是人们无法控制的事项。

迁他处营业仍需缴欠租

针对租户在管控令期间拒交租而搬迁,过后迁至规模较小的工厂继续营业,业主是否可向租户采取法律行动?

何富华说,冠病法案只是让租户延迟缴付租金,既然租户可以在其他地区继续营业,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行动追讨施欠租金。

上述法令阐明,合约内的双方可通过调解方式达致和解,惟无法履行合约的有效期是今年3月18日至12月31日,法令赋予部长权力,可颁布宪报延长法令有效期,但是不能超过法令生后的2年。

大专上网课不退学费

在管控令期间,许多私人大专院校被迫通过网课教学,导致一些家长不满,要求退还学费,何富华为此指出,虽然大专院校没有在课堂授课,惟讲师还是通线上教学,为学生提供服务,因此家长不能要求退还学费。

赖爱秀则说,就算家长以学生没有电脑上网课为理由,也不可能退回学费,除非学生选择退学。

另一方面,对于戏票券有效期即将届满,可否退回现金,赖爱秀指出,持票人是因为担心安全问题而不敢到戏院看电影,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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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租不出 管理费可迟缴?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约7、8年前,我和几个朋友成立了一家房地产投资的私人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收购了不少低于市场价格的商业房地产作为投资。我们的政策是把该产业出租,并在事后售出获取利润,当然先决条件是必须赚钱。可是自从冠病疫情后,不少租客因疫情冲击而面临债务问题,所以相继退租,导致公司的收入下降,产业也还未出租。因此,公司也拖欠好几个月的管理费(Maintenance Fees)和储备金(Sinking Fund)。请问我们是否可以依据2020年减少冠病疫情影响临时措施法令(Temporary Measures for Reducing the Impact of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Act 2020)而延迟付款?

答:根据马来西亚2013 年的分层管理法令(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公寓单位的买家或屋主是有法律义务去支付公寓或分层产业的管理费和储备金的。很多时候,如果买家和屋主拖欠公寓管理费,就已经违反了该2013年法令。

这样的情况下,该分层产业的管理单位是可以采取法律程序来索取拖欠的管理费和储备金的。这就包括了向政府相关机构申请进入拖欠者的住家,并充公家里的流动财产(Moveable Assets),如电器、沙发、电视机等。此外,管理单位还可以禁止拖欠者使用公共设备和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甚至是取消通行证(Access Card),让屋主进出公寓都如同探访者(Visitors)般,也就是必须经过登记记录的程序。

疫情不是一个借口

由于拖欠管理费在2013年的分层管理法令是不被允许的,那么拖欠管理费的屋主是否可以在2020年减少冠病疫情影响临时措施法令(简称:冠病法令)下得到喘息的机会呢?

其实冠病法令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疫情对马来西亚商家、人民的影响。该法案针对一些的原有法令作出了调整,如:1967年租购法令、1953年诉讼时效法令、1967年租购法令等等,但是并没有赋予屋主可延长或延迟缴付管理费和储备金的权利,所以如果屋主有拖欠管理费和储备金,那么冠病疫情其实不是一个不付款的借口。如果拖欠管理费,那屋主也一样必须缴付,不然分层产业的管理单位有权利采取以上所诉说的情况,到时产业也几乎可能租不出去了!

*读者有任何商业法律咨询,可直接将问题传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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