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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添泉:更实际保障员工 薪资补贴应延长半年

(吉隆坡5日讯)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认为,如果政府能够把薪资补贴计划延长6个月的话,将是保障工人就业机会的更实际做法。

他说,一般企业都已经申请了从今年4月1日生效的薪资补贴,意味着将在本月结束,如果再申请延长3个月,只能够到今年9月,并不足以应付疫情所带来的经济冲击。

”尤其是至今还无法复工,或是面对复工后仍然亏损没有盈利的企业,需要政府有关这方面的协助。

“如果能够让雇主申请或享有工资补贴计划到今年杪或明年初,将对雇主带来更实际帮助,对员工来说也是确保至少多半年工作的一项保障。”

他发文告说,无论如何仍对政府今天宣布的工资补贴计划再延长3个月的措施表示欢迎。

他说,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今午宣布总值350亿令吉的“国家经济重振计划”,主轴除了救企业外,也要保障人民的就业机会,这是让人认同与支持的。

“人民的饭碗(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问题,通过政府的政策确保企业的稳健和永续,将是人民的最大保障。”

“另一个最直接的做法是随着疫情好转和受控,政府可逐步开放更多经济领域复工,让企业和人民直接复工复产,便可减少对政府的依赖。”

此外 ,他也对华总之前收集后向政府提呈的建议获得接纳表示欣慰和感激,并提醒政府,在引进外资设厂方面应该引以为鉴,必须确保不会为国家环境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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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华团集思广益 研究社团法令维护权益

(加影28日讯)董总、华总、教总和中总于2月27日在董总召开4华团交流会议,就《1966年社团法令》修订意见报告展开深入交流,集思广益。

4华团呼吁全国各地华团密切关注法令之修订内容和最新进展,并踊跃出席社团注册局将在另三个城市举办的交流会,积极传达华团的意见,以确保社团的自主权得以维护。

在会议中,4华团达成共识,由董总、华总、教总和中总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并计划拜会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局长,就《1966 年社团法令》的修订提出正式意见。

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于1月25日举办了《1966年社团法令》(Akta 832)修订意见征求(中部地区)会议。有关法令的修订涉及17项修正案,新增8项条款及废除1项条款,主要包括: 

(1)社团管理机制的改进 

(2)加强执法与合规要求 

(3)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标准 

(4)政党管理条例的改进 

(5)优化社团注册局及部长职权 

(6)调整相关费用与罚款 

董总:须及早商对策

董总主席拿督陈友信表示,由于修订案预计将在2026年初提呈国会,因此华团必须及早商讨对策,以确保社团的正常运作不会受到不合理的限制。

“社团法令对华团的发展和运作至关重要,直接影响我们组织的合法性、治理架构以及未来发展空间。因此,我们有责任深入研究修订建议,确保其符合社团的实际需求,同时维护华团应有的权益,并捍卫我国各社群的结社自由。”

华总:确保没违条例

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在致词时呼吁国内各华团、教育团体、社团及商会应尽早完善章程,并将社团注册局的相关要求纳入,以确保不会因违反条款而面临法律风险。

教总:应掌握自主权

教总主席谢立意指出,华团的运作受《1966年社团法令》规管,因此必须密切关注本次法令修订的动向。

他强调:“如果修订建议有助于完善和加强华团的运作,我们一定大力支持;但若修订内容不利于华团的发展,我们就必须坚决反对。”

他进一步表示,社团的自主权应掌握在社团自身,组织章程的完整性至关重要。

若某些社团章程条款与新法令有所冲突,应以个案方式处理,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统一管理方式,以免影响社团的独立性和正常运作。

中总:免不必要干预

中总副总会长拿督叶翃瑚表示,中总支持加强社团治理与提升透明度,但部分修订条款可能影响社团的自主权。

他强调,社团法令的调整应在维护社团管理秩序的同时,避免对社团运作构成不必要的干预,以确保华团及各类社团能够继续履行社会责任。

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包括: 

●董总:主席陈友信、秘书长庄俊隆、副秘书长黄再兴、中央常务委员涂兴全、中央常务委员罗志昌、执行长梁胜义、副执行长兼会务与组织局主任林纪松。 

●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副总秘书杨有为、常委郑炳丰博士、中委拿督李德华。 

●教总:主席谢立意、副主席李金桦、副主席方良妹、执行长叶翰杰、会务与行政执行主任罗佩贞。 

●中总:副总会长拿督叶翃瑚、中央理事傅庆隆律师、营运总监李清祥。 

4华团将持续关注《1966年社团法令》修订的进展,并积极向政府反映华团的立场,以确保社团权益不受影响,同时推动更合理、更符合社团需求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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