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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 合作遏制商业贪污

根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9年该会共逮捕1101名涉及贪污罪案者,涉案者包括公职人员、政治人物和百姓,其中超过50%为年龄介于41至60岁者。

无独有偶,从20岁起,即刚踏入社会工作者,至正致力拓展事业版图的年届40岁人士,也占了近50%。无可置疑,这数据在在彰显了人们在开启事业之旅后,非常容易掉入贪污贿赂的陷阱。

在我国,反贪会通过2009年反贪污法令进行各项案件调查,除了针对个人的条文以外,政府于2018年宣布推出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解决商业组织的贪污行为。如今两年的宽限期已过,此新条文也于6月1日正式落实及执法,致力协助营造廉洁的商业环境。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首席专员(防范)拿督三顺巴哈林认为,公众普遍接受并欢迎反贪会所实施的反贪工作,而这体现于民众和各机构参与反贪会举办的活动和计划中,包括上个月甫正式执法的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相关的座谈会。

申请数量增加

从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多达14个来自政府各部、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参与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相关的座谈会,参与人数多达1050人。

同时从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共有6047名来自38家政府关联公司、私营公司和领域者参与有关该新法令的座谈会。

贪污风险管理计划(CRM)和组织反贪计划(OACP)研讨会方面,今年反贪会已各别接获35及70份申请。其中贪污风险管理计划有两项来自政府部门、15项来自各局或机构、17项来自法定机构以及1项来自私营界的申请;组织反贪计划则有7项政府部门、36项各局或机构、25项法定机构和两项私人界的申请。

三顺巴哈林指随着申请数量的增加,清楚表明民众包括政府关联公司以及私人界,对反贪会的反贪工作充满信心并表示欢迎,愿意与该会合作遏制贪污。

任务日趋挑战

针对现今社会面对的贪污问题,他坦言,如今贪污问题日益复杂,相对的遏制贪污的任务对反贪会而言也日趋挑战。

“但这些障碍并未打击我们(反贪会)对肃贪的精神。”

为了获得支持并确保广泛推广有效的反贪信息及取得最大回响,负责的反贪会官员在实地教育民众与反贪会携手,打击贪污的重要性之前都接受深入培训。

迄今为止,已有42名官员接受反贪污管理系统(ABMS)培训、47人参与贪污风险管理计划以及116人接受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培训。
座谈研讨解谜思

为此,三顺巴哈林呼吁机构和企业可通过座谈会和研讨会,寻求反贪会服务,因为除了打击贪污外,相关的知识也能协助他们避免直接或间接陷入贪污活动。

他强调,肃贪并非反贪会一己之力可完成,仍需民众的支持与合作,尤其百姓可充作反贪会耳目,向其投报身边相关的贪污活动和信息,共同遏制犹如“国家主要癌症”的贪污蔓延。

●了解新条文细则避免涉贪污●

根据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赋权反贪会对付涉贪的企业和公司以及商业组织盟友,即商业组织或机构联系人带有腐败意图地提供任何报酬,意图为其商业组织或机构取得或保留业务或获得商业优势,将属触犯条文。

为此,三顺巴哈林促请,所有商业组织都千万不要卷入任何贪污活动。

他表示,过去执法单位是直接对参与贪污活动的个人采取法律行动,但随着该新条文的落实,一旦有确凿证据表明该组织或公司直接涉及贪污,该会将对其采取法律行动。

最低罚金100万

一旦商业组织被定罪,根据第17A(2)条文,将被判处不少于10倍的贿金或1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举个例子,如果该企业员工只是给予1000令吉的贿金,在被法庭定罪的情况下,最低的罚金为100万令吉。如果是给予100万令吉,罚金将是贿金的至少10倍(或相等于1000万令吉)。

“无论如何,所涉及的商业组织可证明自己实施《适当程序指南》,以防止其运营或商业活动中的腐败,继而为自己辩护。”

虽此,他敦促,每个商业组织能加深了解上述新条文的细则,以避免直接涉及贪污活动。

“这新条文上个月才正式生效,相信许多人依然对它感到陌生和不清楚,但这并不是借口,因为反贪会已提供了长达2两年的宽限期以作防范措施。”

另一方面,三顺巴哈林说,反贪会也早已向实施企业责任相关规定的国家,如英国、美国、新加坡、泰国等进行考察,以了解如何执行相关法令,并制定许多基准。

新法规新挑战

他表示,自2018年的宽限期迄今,反贪会官员尤其隶属防范部门者,已接受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相关的课程和讲解。

“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官员在此法令相关的预防能和才能,因为这是一项新的法规。”

他举例,反贪会防范官员需向公众提供该新法令相关信息,因此所有官员必须深入理解该法令细则,以确保将法令内所涉及的事项转达予民众,尤其是在商业组织工作者。

他补充,相较于国内的商业组织就业者,反贪会防范官员并不多,导致该法令的相关信息无法传达至所有的商业组织。

发挥警惕作用

三顺巴哈林重申,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有责任确保其组织以最高的诚信度和道德操守实践其工作,同时遵守反贪污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并确保有效实施组织风险管理。

“最高管理层也须向利益相关者保证商业组织的运作符合现行法规中所概述的内部政策和要求,也包括树立好榜样。”

他形容,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是商业组织在行动管控令之后,竞相寻求获利时,不参与贪污的工具。

他解释,每次危机中商业组织都面临耗尽和缺乏资金及储蓄,因此当危机解除,恢复正常时,尽管必须贪污贿赂,他们仍然会尝试尽快获利。
“随着此新法令的执法,将为相关商业组织发挥警惕作用,继而阻止贪污,并领导更廉洁的文化,诚实地开展业务以及确保旗下员工不利用贪污牟利。”

此外,海外投资者也会因政府大力实施新法律以遏制贪污而对我国市场更具信心。

无论如何,他透露,该会目前未有援引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调查任何商业组织。
 

●提升远离贪污认知●

众所周知,预防胜于治疗,因此尽管反贪会在对抗冠病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障碍,但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以提升公众对远离贪污重要性的认知。

三顺巴哈林指出,在实施预防计划方面,为了防止人们群聚,并配合政府所推行的新常态,反贪会目前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所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进行小规模的活动。

他举例,面对面的贪污风险管理计划和组织反贪计划研讨会,每次仅限25人,并确保所有参与者使用二维码验证出席和健康状况,包括体温不超过37.5摄氏度。

推行线上管理计划

除了确保仅提供各一个出入口,以最大程度减少参与者在进出时的身体接触以外,在排列桌椅方面,也会保持一米的安全社交距离。同时,在研讨会前后都会进行清洁工作,以确保与会者不会曝露于染疫的风险。

三顺巴哈林透露,除了面对面的研讨会,反贪会也正计划推行线上贪污风险管理计划、组织反贪计划等研讨会及其他课程。

“此计划目前正在制定中,并将会尽快实施。”

 

●观点:不纠正酿大错●

在反贪、肃贪的道路上,反贪会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重重,但即使一再遭遇挫折,执法者依然不懈向前迈进,为的就是打造廉洁的社会。

肃贪绝非靠一己之力能完成,而且除非是圣人,否则别以为“贪污、贿赂”不曾发生在你我身上,因为即使是小至一颗糖果,但中间若存有某些利益关系那就是涉嫌行贿。

或许你会觉得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但实际上此陋习若不及时纠正,或将酿成大错。防范于未然,我们千万不能在事情严重化后才采取行动,反之应趁早采取行动防范或制止,譬如家长或校方应从小开始灌输孩子有关拒绝贪污的认知和知识。

如今,随着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的落实,企业最高管理层必须确保企业的最高廉洁度,禁止任何人以行贿方式为公司牟利,相信此条文绝对也能给众人带来警惕和阻吓的作用,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17A及17(a)有差别 ●

2009年反贪污法令内竟然有两条17A条文?非也,17A与17(a)看似相同,但实际上针对的人物、细则和处罚截然不同。

三顺巴哈林表示,纵然17A及17(a)在书写上不同,但鉴于两者间的发音没有差异,导致部分人士混淆2009年反贪污法令的17A及17(a)条文。

他解释,从根本上来说,两者的区别在于第17(a)条文涉及公务员索取和接受任何人所提供的贿赂,而与其主要事务宗旨背道而驰的行为。

两者处罚不同

至于第17A条文则是于刚6月1日生效的新法律条款,着重于商业组织的贪污犯罪。

“简单来说,第17(a)是针对个人或自然人,即公务员,而第17A条文则针对组织或公司的法律规定。”

此外,两者的处罚也不同,根据第17(a)条文,一旦定罪可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不低于5倍的贿金或最高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至于第17A条文,被定罪的商业组织可被判处不少于10倍的贿金或1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三顺巴哈林强调,反贪会作为执法机构,随时准备执行新法令,但所有建议和观点都将根据其适合度以及法律精神进行考虑。

他表示,早前出于某些原因,有者提议推迟实施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但政府表明立场,坚持在原定的6月1日落实,以鼓励商业组织采取适当和并行的措施,以确保不参与贪污活动。

“我们需要继续执行法律规定,以便了解时机情况,而不再是纸上谈兵。”

谨慎遵守法律

他续道,随着新法令的落实,希望能减少并全面解决各界尤其是商业领域的贪污活动。

“众所皆知,商业组织的贪污活动风险很高,特别是涉及价值数百万令吉的项目或合同招标问题,而随着此新法令,希望商业组织在遵守既定法律是会更加谨慎。”

他也相信,随着商业组织的贪污案件减少,海外投资者将注资大马,并在降低破漏问题的情况下,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也符合政府创造领贪污国家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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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反贪会5独立监察委员续任

(吉隆坡30日讯)5名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操作评估小组(PPO)成员获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委任为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独立监察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

上述5人的任期于今年3月31日结束后再次受委任,任期从今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0日。

再次获委任的操作评估小组成员都是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这是对他们的能力、专业知识和诚信的认可。

操作评估小组发挥重要作用,并对正在展开的调查案件,以及案件为何被提控或结案,起着制衡机制。

他们的专业知识被认为能够为反贪会在打击贪污方面增加价值。

今日移交委任状仪式在大马反贪会总部举行,由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移交予受委人士。

重新受委的操作评估小组成员分别是主席拿督阿末罗斯里及4名委员拿督英德拉阿兹马、拿督莫哈末法兹、拿督阿都马纳丁及马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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