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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COM:航班延误逾5小时 须提供全额退款

(吉隆坡19日讯)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重申,若航班延误超过5个小时,乘客可以选择退款。

MAVCOM消费者事务总监普斯帕拉塔说,无论本地或国际航空公司,必须以原有付款方式,向乘客提供退款。

“对于不想继续旅程,或他们的旅游目的已不再相关的乘客而言,这是新的选择。

“虽然航空公司仍可以提供航班积分及旅游劵,不过首选必须以原有付款方式退款,而选择权必须留给乘客。

“这也适用于超出控制范围的航班中断,如恶劣天气、空中交通管制限制及自然灾害等。”

她是今日接受马新社电视台节目访问后,如是说。

这是“2016年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条例”修正一部分,该新规定已在去年9月1日生效。

普斯帕拉塔说,如果乘客选择不继续旅行,航空公司必须强制退还燃油附加费、税费、及费用如离境税、乘客服务费和碳排放费等。这适用于可退款及不可退款的机票。

她说,如果预定起飞时间有任何变动,必须提前在2个星期通知乘客。

“航空公司可以因技术或恶劣天气问题,允许更改预定起飞时间。不过,在商业因素,他们不再被允许在出发日期前两个星期内,更改预定起飞时间。”

她说,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通过乘客投诉及航空公司每月提交的数据,监督遵守规定情况。

“在2016年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条例第22条文,若航空公司不遵守,将面对经济处罚,首次违规可面临高达20万令吉罚款,第二次或后续违规,则将面对10倍的罚款。

“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对违规的航空公司,已累计高达485万令吉的罚款。”

在超额预订的情况,航空公司必须在值机柜台或登机口通知乘客,不让其登记,但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表示,禁止让已经登机的乘客下机。

另外,乘客提交投诉的期限,已从原来的1年延长至2年。不过,该委员会鼓励乘客,一旦遇到航班中断,应即刻作出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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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与航委会明年合并 交通部将公布具体日期

(吉隆坡20日讯)大马民航局(CAAM)与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初步计划在明年合并,惟具体日期将由交通部宣布。

大马民航局总执行长拿督诺阿兹曼说,随着国会在今年7月30日通过二机构合并的相关法案后,当局已制定日期在明年合并。

“我会交由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具体日期,将会在明年进行……我们希望与法案的生效日期同步进行。”

诺阿兹曼今日在民航局举办的媒体感谢午宴上说,民航局目前仍受到公共服务局管辖,包括薪资方案和雇用职员:“这个机构仍有时间为合并事宜做好准备,特别是简化各项流程方面。”

他说,二机构合并旨在通过改善经济与技术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从而提升航空业的整体效率;重组将简化流程,使该机构能更快捷、容易地开设航空公司、提供地勤服务、扩展新航线,继而推动航空业前进和发展。

诺阿兹曼说,为了提升安全性和营运成本效益,民航局明年会在槟城和柔佛的机场实施远程空中交通管制(ATC)塔。

他说,远程塔可以交由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从远程地点提供,而不是像传统的空中交通管制塔般直接在机场营运。

“目前,这种技术不适用于像吉隆坡国际机场这种高密度的机场,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终极目标是为全国各地的机场引入远程管制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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