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未事先通知违大马契约”
砂州反对落实旅游税

(诗巫8日讯)砂拉越州政府反对中央政府在全国落实旅游税。

砂州旅游、艺术、文化、青年及体育部长拿督阿都卡林称,中央政府在没咨询砂州的情况下,在该州落实税务法令。



“我认为,在没有通知州政府的情况下,在砂州落实旅游税及提呈旅游税法令已经违反MA63(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

据《婆罗洲邮报》报道,他解释,1963年组成马来西亚时,属于中央政府职权范围的事务称为中央事务,州政府职权范围的事务则称为州事务。

“不幸的是,当年并未讨论旅游事务是列入中央事务或州事务,达成的共识是旅游事务被列入‘残留清单’,即必须经过中央及州政府讨论的事务。”

消费者承担

他认为,中央政府在砂州落实旅游税前,必须先通知州政府。



“我们必须尊重编写MA1963的先贤的期望。”

马来西亚酒店业协会砂拉越分会会长依布拉欣指出,落实旅游税将增加酒店的成本,这些成本必须由消费者承担。

他说,这些附加成本包括重新编程软件和信用卡支付设施等。

“当局并未发出正式书信通知,只有与本会、马来西亚酒店业者协会(MAHO)及马来西亚中小型旅店公会(MyBHA)举行过一次交流会。”

他说,新的旅游税并非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所宣布的一次性酒店征税。

“酒店‘被要求’注册,现在我们的立场是不会注册,尽管法令已经宪报颁布。”

他说,砂州分会作出上述决定是因为酒店业者想要先了解收费机制,及先解决无牌经营业者导致出现不公平竞争环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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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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