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联4》热潮引侵权/陈行鸿
这星期城中最火红的电影非《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莫属。粉丝们都趋之若鹜的到戏院抢票。即使戏院已经将场次加倍,甚至安排了清早上映,戏票依然是供不应求。
不少心存歹念之徒想趁这股热潮捞取不义之财,因此出现了黄牛票。前两天甚至有观众试图在电影院内盗录《复联4》,被当场逮着。
根据1987年马来西亚版权法令第43(a)条文,任何人在放映室内摄录电影的画面,不论是电影的全部或者是一部分,均属犯法。一经定罪,将面临1万至10万令吉之间的罚款,或者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者两者兼施。
其实这已是日常的法律常识、报章、电视新闻,及各媒体都不乏这方面的资讯。因此不论摄录者是有意侵权,还是抱着玩玩的态度,都不应该以身试法。
即使10秒也犯法
有些人误以为要把整部电影摄录下来当翻版卖才算犯法,其实不然。因为根据该版权法令,哪怕只是摄录一小部分,也属于犯法。
尊重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局限于电影院内。我们不难发现许多企业会趁着电影的热潮搭上顺风车。比如在蛋糕,T恤上印上钢铁侠的头像,美国队长的标志,《复联4》电影的标志,电影的相关图像等等。
这些商业行为如果未经知识产权拥有人的授权,都有可能侵犯商标和版权,一个不小心就会官司缠身。有些商家则会心存侥幸,认为只是卖一段时间,热潮过了就没事。
其实侵犯商标和版权都可以是刑事和民事责任。如果是民事侵权,拥有人仍然可以在侵权行为的6年内向侵权者采取法律行动。
另一边厢,刑事侵权则没有法定期限,一旦犯法,落入法网只是时间问题,不是无罪,只是时日未到。
应争取官方授权
可是还是有些商家不甘心落后于他人,觉得既然人人都在产品放上时下最红的美国队长和《复联4》的标志,自己不跟上潮流恐怕失了商机。
关于这点,我们并不知道其他售卖印有电影标志的产品的商家是否经过授权。更不能抱着“别人用都没事,为什么我用就有事?”的侥幸心理。
即使有100家企业未经授权使用电影的标志,也不能将我们的侵权行为合法化。
其它侵权企业还未被起诉的原因可以有很多种,比如还没被发现,官方还没采取行动,不符合经济效益等等,但并不代表知识产权拥有人不等对我们采取行动。
因此,除了自创知识产权,如果对别人的知识产权有兴趣,应该遵循正规的法律途径,争取官方授权,为自己的业务提供正面的价值。
瑞幸咖啡泰国商标案胜诉 获判赔累计已约602万

中国瑞幸咖啡在泰国“山寨瑞幸”商标侵权案中胜诉。图为泰国一家“瑞幸”门店。(取自《上海日报》新闻网【shine.cn】)
(曼谷11日讯)争议很久的中国瑞幸咖啡起诉泰国“山寨瑞幸”案,有了新消息。
总部设在曼谷的蒂勒克和吉宾斯(Tilleke & Gibbins)律师事务所10日发布消息,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作出最新判决,瑞幸在这起商标侵权案中胜诉。
根据消息,法院确认瑞幸对涉案商标拥有在先和更好权利,判令作为被告的“山寨瑞幸”撤销已注册的瑞幸咖啡相关商标,且不得继续使用相关瑞幸标识。
法院也下令被告,向中国瑞幸咖啡支付损害赔偿,包括一次性赔偿1000万泰铢(约131万令吉)。以及从起诉日(2024年3月4日)起按日计算的每天10万泰铢的持续性赔偿。
截至目前,总赔偿累计已超4600万泰铢(约602万令吉)。除此之外,被告还需承担部分诉讼成本。
泰国出现“山寨瑞幸”已有多年。有中国网民2022年初在泰国旅游时,发现“瑞幸”门店。同年8月中国瑞幸咖啡发声明说,公司并没在泰国开店,意味着泰国的“瑞幸”是仿冒门店,对此已采用法律手段维权。
泰国“山寨瑞幸”比指对瑞幸商标的字体、颜色以及标志性鹿头进行了全方位“模仿”,仅仅是鹿头的方向由朝右变成了朝左,标识整体颜色对调,“luckin coffee”字样下增加一行泰文。
近年来,不少中国品牌在海外市场受到山寨品牌的侵扰,而东南亚市场长期存在“贴牌抢注”乱象。不仅瑞幸,多家中国企业在泰国同样也遭到侵权。
仅瑞幸商标案涉及的被告公司,旗下也还有众多“山寨品牌”,从顺丰、极兔、周生生、周大福,到奈雪的茶、农夫山泉等。这些案例也警示中国出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先于市场布局,提前做好商标检索和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针对企业出海知识产权保护,福建省政协常委、民革福建省委会主委夏先鹏建议,出海企业采取前瞻性策略,充分研究出海目标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执法司法环境,调研当地的知识产权制度,将其作为投资和运营评估的重要考虑因素。
新闻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