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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专栏】致股市菜鸟 宜致力普及投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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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股票交易所发动“全民拥股”运动,号召大马公民将高达8500亿令吉的银行定期存款,提出来,趁股市低沉时投入股市购买好股,以争取比定期存款利息更高的回酬,分享国家经济和企业发展所创造的财富,意义深长,值得我们响应。

本人浸淫股海50年,对股票投资,颇有所悟,见猎心喜,决定以随笔方式,写这个系列,与股市菜鸟(新手)分享心得。

由于对象是股市新秀,所写只不过是最浅白的股票投资知识,不值老将浪费时间阅读,故命名为“写给股市菜鸟的信”。

既然是随笔,则下笔时只是想到写到,并无次序,就好像其他老人一样,惟恐年轻人听不懂,信笔所之,啰哩啰嗦,在所难免,若菜鸟看得不耐烦,略过不看,亦不以为忤。

谨将3本拙作《30年股票投资心得(2018修订版)》,《股票投资正道》和《孙子股市兵法》,献给“全民拥股”运动,希望“全民”不要错过即将出现的低价投资质优股的机会。



是为小引。

Happy investing!

国人定存8500亿

大马股票交易所在2018年9月推出一项“投资交易所,投资你自己”(INVEST BURSA, INVEST IN YOU)的全民运动,鼓励公众人士提出定期存款,购买股票,以达到“全民拥股”的目标。

根据交易所执行长拿督斯里达祖丁指出,在区域国家中,大马人的定期存款高居第一,达2090亿美元(以目前马币对美元的兑换率计算,约达8500亿令吉),比新加坡的1600亿美元,泰国的1560亿美元和印尼的1480亿美元都高。这说明大马人其实不乏资金,只是不愿或不懂得投资,错过在资本市场,尤其是从股市赚取比定存利息更高回酬的机会,委实可惜。从这个角度看,交易所发动的全民投资运动是合时宜的。

争取比定存利息更高的回酬,是重要的,因为在通货膨胀率高于定存利率的情况下,将款项存放在银行的时间越长,损失越大。(见《股票投资正道》第19页“钱的三种用途”)

新加坡之所以比大马越来越富裕,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新加坡善于以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淡马锡作明智的投资(主要是投资于股市),取得比定存利息高数倍的回酬。

淡马锡控股自1974年以来,年均复利增长率(CAGR)高达15%,为新加坡创造巨大的财富,使新加坡跻身于富国之林,新加坡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是因为他们采取专业的投资管理。

投资领域是“死生之地,存亡之道”(孙子),即使是专业人士,也还可能失手,非专业人士,没有足够的投资知识,要在投资领域生存都成问题,更不要说有超越大势的表现了。

如果股市中人,大部分都对投资一知半解,抱着错误的观念,以为股市是快速致富的捷径,在股市追高逐低,股市将沦为投机场所,不是创富的工具,则即使达到“全民拥股”也没意义。

化闲置游资为活力

故“全民拥股”,必须配合投资教育,协助“全民”对股票投资,建立正确的观念。丰富对上市公司的认识才能建立健康投资风气。

引导投资者遵循正道,严肃对待股票投资,使大马股市成为成熟的市场,股票投资受信任则“全民拥股”,才能水到渠成。

如此一来,大马人民将他们的2090亿美元(8500亿令吉),从银行提出来,投入股市,将原本闲置的游资,化为促进生产,推动经济发展的资金,在资金不足的当前大马经济中,意义特别重大。

若能如此,国家经济注入活力,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财富,而将定存转为股票的投资者,又可以取得比定存利息更高的回报,加速达到“财务自由”,实是一举三得,善莫大焉。

股市菜鸟,应群起响应,成为“全民拥股”的参与者。

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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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诈骗猖狂小心为上/万年船

上周政府正式向脸书和抖音社交媒体平台建议,严厉贯彻不准13岁以下儿童注册社交媒体账号的禁令。

万年船真是老糊涂了,这不是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吗,为什么政府还有建议?

难道他们没有管辖或执法的权利?

听起来这有点像电影禁令,电影院应该帮忙执法,务求年龄不符合18禁的电影的青少年或小孩,不得观赏这些电影。

那么,社交媒体有遵从这些禁令吗?

该严的地方不严,这就是本地执法机构的问题。我要提出的不是13岁禁令,而是充斥许多诈骗案件的社交媒体。

容易掉入陷阱

只要稍微浏览脸书,便可以发现,十则广告之中,有4至5则是关系到投资名人邀请我们参与该名人的投资讲座或投资课程。

这些广告,光明正大的用上这些名人的肖像,还写上他们的背景,宛如他们自己的现身说法。

人民一不小心,或者是受到好奇心的驱动,很容易就掉入陷阱之中。笔者稍一留意,原来鼎鼎大名的资本投资基金经理陈鼎武,或本地著名投资大师冷眼赫然就在其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尚资本增长,将收益再投资,不鼓励派息的陈鼎武先生,竟然向观众推荐一个大马12项高股息的股票讲座,这让我忍不住将此广告摄影下来,发往资本投资询问。结果的回答当然是这是诈骗广告。

有人举报才调查?

我们很不明白的是,在马来西亚,何以这种摆明是欺诈,甚至滥用肖像权,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私隐权,但是不见当局严加执法。

难道真如许多人回应的那样:警方必须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之下,才开档调查?而又必须有人蒙受损失,才有开档的理由。

难道脸书等提供广告页面的社媒,不应该负上一些法律责任?

这些社媒在接受广告合约时,应该严正对待负责人,不得胡乱使用未得授权的肖像,否则它们将共同面对被起诉的后果。

这几位愿意分享他们的投资心得的投资师傅,被这些诈骗集团偷龙转凤,面对难以计算的名誉损失,而且,也可能因为举报无效,怕人家误会他们参与诈骗,因此退隐,失去教育群众的热忱。

大马交易所应该采取主动,和执法单位,还有受害的投资名人,共同向社交媒体如脸书等宣战,取缔违法广告,将一片污浊云端扫清,让散户免于受骗,得以向正道投资学习。

免责声明

本栏纯属学术上或经验上建议,读者若有兴趣投资,应该自行深入研究或询问股票经纪才决定,盈亏自负。我们鼓励通过正确的投资方式创造财富。作者言论不代表《南洋商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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