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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统一房贷买卖合约规格
产业买卖减用律师

(布城28日讯)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透露,大马律师公会和大马银行公会正协商,探讨减少产业买卖过程中所需要的律师人数。



阿里韩沙也是首相署利商特工队(PEMUDAH)联合主席,他今天在首相署推介2015年利商特工队报告,发表讲词时这么说,但未透露细节。

阿里韩沙也说,利商特工队不只是处理公共机关的表现,同样有参与私人领域的改善。

“这包括我们采纳统一格式来解释房贷合约的关键条款,提供给价格低于50万令吉的买卖。”

他说,这也让整个领域有更大的统一性,也让消费者在面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能作出更好的决策。

购屋者可到土地局填表 
自办土地转让降律师费



一名不愿具名的利商特工队成员向《南洋商报》透露,有关讨论的主要目的是要降低房产买卖所需要缴付的律师费。

他说,其实现阶段有很多程序可以自行处理,只是我国的文化还是趋向聘请律师。

“很多人不知道,转让土地,其实只需要到土地局去办理就可以了,不用律师,只要填写表格就可以转让了。”

他认为,这番讨论的结果因为将会直接影响国内律师的利益,因此料想到会面对一定的阻碍。

阿里韩沙(中)、苏子文(右)和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查比迪一同推介2015年首相署利商特工队报告。

买卖方可用同一律师

首相署利商特工队(PEMUDAH)另一名成员拿督蔡兆源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则提出,这项建议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减少房产交易的成本及所需要的时间。

他说,在一个房产的交易当中,可能会涉及两名到四名律师,买家和卖家会各委任一名律师,而买家在和银行申请房贷时,也可能再请一名律师和银行交涉,无形中就增加了交易时所需要负担的成本和时间。

他透露,有关的讨论内容包括,若买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同一名律师,甚至是出台统一模式的合约,减少律师的角色。

他说,这样的做法在一些国家已经实行,有关的买卖合约可以在邮局购买,甚至是在网上下载,不需要劳烦到律师。

此外,律师公会和银行公会之间的讨论也包括贷款合约的规格是否可以统一。

他不否认,或许会有一些细节方面,自行处理会些麻烦。

7年226房屋计划搁置

2009至2015年期间共有226项房屋计划在1996年房屋发展法令下被列为搁置房屋发展计划,而特工队在过去多年来成功恢复178项房屋计划,或79%。

根据《2015年利商特工队年度报告》,被列为搁置房屋计划的项目共涉及6万1009所房屋。

负责处理搁置房屋计划专案小组在2015年成功解决了15项搁置房屋发展计划,而其余的48项搁置计划中,有17项正在兴建;另31项则属于规划阶段。

首相署利商特工队转型

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博士说,首相署利商特工队(PEMUDAH)将于明年迈入第10年,特工队已决定检讨它的功能及会员籍,包括必须转型,以持续10年后的发展。

“我们过去处理的都是可轻易完成的任务,接下来探讨及面对的可能是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而涉及公共领域提供的服务,我们会持续探讨简化各种条例与制度,打造更良好与方便的亲商环境及其他事项。”

他说,利商特工队在检讨过程时,也会针对各项弱点作出改进。

阿里韩沙也是利商特工队的联合主席,他今天在首相署推介2015年利商特工队报告后,向记者发表谈话。

出席者包括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莫哈末查比迪。

阿里韩沙说,利商特工队整个运作的模式是卓越的,它的成员有12名来自公共服务领域的高官,另外12名是商界的领袖。

“我们探讨各种课题,私人界可良好掌握与公共领域交易的问题,包括面对各种延迟及围绕的问题时,可以带到利商特工队详细的讨论与解决。”

另一方面,利商特工队联合主席丹斯里苏子文说,尽管我国在2015-201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取得第18名的良好表现,不过,在面对目前环境及经济挑战下,我国必须持续加倍努力,塑造更良好亲商的环境及简化各种繁文缛节的条例。 

“我国正面对艰辛经济的挑战,若我们能塑造更良好亲商的环境及更简化的条例,可以更方便经商及减少营运的成本。”

他说,我国奉行开放经济,同时也是出口庞大的国家,出口商面对很多激烈竞争,而每一个国家都全力通过改善经商及简化条例来吸引外资。

“律师都做到半条命”  
普通人怎能办到?

律师业界却似乎不看好政府这项计划的可行性,认为普通房地产和产业买卖一般需要2至3名律师来处理许多程序和法律相关事宜,这不是普通人所能自行办到的。

一些涉及房地产买卖的律师质疑“怎么做到?”、“律师都做到半条命,普通人怎么做?”,“知易行难,要落实路漫长”,看似对这个建议并不是很乐观。

有律师更直言,相关单位的繁文缛节,才是房地产买卖目前面对的最大问题,且对“共用同一名律师”的建议保持着“如何保障你的权益?”的质疑。

亿达法务办事处创办人陈佐彬律师就提出,产业买卖需要涉及多个单位,而在彼此的系统不接轨的情况下,需要律师来做连接的工作。

“我们说标准,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

他说,买家本身许多时候缺乏相关知识,而且律师除了给予保障,也更能掌握整个作业程序。

他说,一直以来很多人认为不需要律师,但问题关键在于系统没有统一,否则或可以做到不依赖律师完成这些交易。

他也强调,目前还不能够做到,只需要到某个地方,再按几个键,就能够完成的程度。

他也列举几个在房产买卖交易期间会涉及的单位,这包括土地局、印花税办公室、评估机构、水供、国能、公寓管理层、银行、内陆税收局及发展商等。

“自己办”应该不可能

李素桦律师则提出,房地产买卖最大的问题是我国相关部门的官僚作业模式,甚至是因为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皆须重新处理。

“这包括好像你提呈文件,他们全都收了,然后过几天打电话来说没办法登记,因为身分证影印本不够清楚,所以需要再弄过。”

也是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的李素桦受访时,一度直言一些官员“太无聊”。

对于“自己做”的想法,李素桦认为几乎是不可能,因为常人可能不懂要使用哪些文件,对于许多条例也不了解,而且土地局许多时候更倾向要和律师接洽。

李素桦点出,产业买卖需要抓准时间,包括必须要在签约后的3+1个月内取得房贷,因为3个月内取得房贷可以免利息,3个月后取得房贷需要8%利息,而四个月内都没能取得房贷就导致合约告吹。

此外,在这段期间还需要到印花税的部门估价,需要一个月才知道估价结果,而估价结果出炉的一个月内也就要提交,否则就会遭到罚款。

若不是永久地契,则需要州政府部门的允准,需要再填文件,等待批准也可能需要等待数个月的事件。

加上需要填报产业盈利税、申请买卖禁令、到土地局调查产业拥有人身分,让她直言“普通人哪里会做?”

反应

 

雪隆

律师公会将派团队观察 万挠反对焚化炉集会照进行

(吉隆坡29日讯)虽然鹅麦警方“不考虑”批准集会申请,但万挠反对焚化炉连线(JRTI)表示,在大马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团队的观察下,该连线10月1日的和平集会仍将依法进行。

该连线今天召开记者会时也要求警察总长和内政部长,澄清鹅麦警区总部所造成的混淆。

连线发言人阿都哈南在配合记者会所发出的文告中重申,该连线定于10月1日举行和平集会的目的,是坚决反对士拉央市议会将煤炭山第3847号地段重新划为工业用地,以开发苏丹依德利斯沙绿色能源园(Sultan Idris Shah Green Energy Park)焚化炉项目。

“我们对该项目可能对社区的公共健康、环境以及煤炭山文化遗产造成的影响深感担忧。”

他表示,该连线计划在士拉央市议会大门前举行和平集会,表达这些担忧。

“然而,鹅麦警区总部近日通知我们,他们‘不会考虑集会申请’,理由是‘安全问题’、‘地点不适宜’以及‘交通拥堵’。”

他说,《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明确列出了当局的责任。根据该法令第14(1)条文,警方可对集会施加限制和条件,但无权阻止已符合第9和第10条文规定的集会。

“我们已在9月13日向警方提交了通知,这已是提前两周履行了通知义务,远远超过了法定的5天通知期限。此外,士拉央市议会大门前的地段是允许和平集会的公共区域,并未被列为《和平集会法令》中的禁止区域。”

因此,他说,该连线今天想汇报4项重要的最新进展:

1. 大马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将派出团队,观察2024年10月1日的和平集会,确保集会参与者的权利得到保障,活动依法进行;
2.  9月27日,主办方已根据《和平集会法令》第16条,向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递交上诉信。我们要求部长纠正警方的错误回应。
3.  JRTI已要求与警方会面。他们已同意在本周一与我们会面。我们期待通过讨论以澄清问题,并达成共识,以便集会可以顺利进行。
4. JRTI已通过电邮通知士拉央市议会主席(YDP),我们将在10月1日向他提交抗议备忘录。

“JRTI及居民将继续致力于举行和平有序的集会,并根据法律要求与警方合作。我们的目标只是要表达社区的忧虑,保护我们的社区,所以一定会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安全。我们的目标并不是制造冲突,而是为了捍卫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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