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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防范洗钱及恐怖融资
严管电子交易打黑

(吉隆坡21日讯)政府誓言加大“打黑”力度,包括让国家银行通过强化“客户尽职审查”(CDD)与风险分析、信息共享等措施来监控所有电子交易行为,减少电子诈骗案及滥用电子支付工具来洗黑钱的可能性。



随着洗黑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日益严峻,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陆续制定一系列规则,赋予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令防范洗钱风险成为监控重点,大马也不例外。

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说,无论是跨银行转账服务、支付卡或电子钱包等,国内所有电子货币发行皆受到国行审慎监管,包括引进电子支付工具的商家必须签署契约协议,以提高国人使用电子支付的信心。

电子交易5千需CDD

他接受《南洋商报》等3家媒体联访时举例,国行资料显示,纯粹用电子货币交易者,5000令吉及以上的交易数额,就需进行CDD,即重新记录及核对客户资料,包括要求客户出示身分证、护照、授权证明书及相关文件副本。

至于以电子货币进行货币兑换,李志亮指CDD要求下所涉及的数额是3000令吉或以上。



防涉及不寻常活动   

银行定期检阅客户户头

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指银行也会定期检阅客户户头,包括个人职业、公司业务及收入来源等资料,从而监测是否涉及不寻常户头活动、了解客户日常及预期的银行活动。

据了解,货币兑换商方面,只要客户本人或委托他人兑换2万令吉及以上数额,兑换商须履行CDD,核实客户真实身分、了解兑换货币目的及金钱来源,此举也可避免出现假钞票流入市场。

李志亮说,国行在风险分析方面将借助分享黑名单方式,协助国内金融机构识别洗钱高风险地区与客户,比如涉及黑名单国家(地区)或者机构交易,金融机构必须特别谨慎。

他指国行亦将加强各部门与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力度,全面防止金融机构被卷入洗钱犯罪活动。

他提到,目前有关支付卡及网上银行等诈骗损失较低,分别占支付卡总交易额的0.034%及网上银行总交易额的0.0001%。

制定监管政策有挑战

李志亮说,国行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精心制定监管政策,将客户资金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又不会扼杀新兴行业的创造力和潜能。

“电子货币可用不同的形式发行,如支付卡或电子钱包等,任何打算发行电子货币的人,都必须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FSA)及2013年回教金融服务法(IFSA)第11条文,获得国行的事先批准。

涉可疑交易依法起诉

“国行是以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核准电子货币发行执照,若涉嫌可疑交易,当局将依法起诉。”

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1月26日,国行已批准40张非银行机构的电子货币发行执照,包括一触即通、永旺(Aeon)信贷财务、大马蚬壳贸易、PayPal控股、大马支付宝、亚通数字服务、明讯宽频公司等。
有意申请发行电子货币的商家,需通过纸质文件向国家银行提交完整的申请,手续费为500令吉。

提交申请所需文件,可浏览:http://www.bnm.gov.my/microsite/ps/PS_Submission_Requirements_190713.pdf 参阅详情。

保障客户利益
发行商须维持最低资本金

李志亮说,假设电子货币发行商破产,为减低客户流失未使用电子货币的风险,国行规定发行商必须维持最低资本金至少500万令吉(大型电子货币计划)或10万令吉(小型电子货币计划)。

他补充,为保障客户利益,电子货币发行商需通过金融机构的信托账户存放及管理其资金;由于客户可能面临欺诈风险,国行要求发行商建立精密的认证方法及加强对电子货币账户余额提取的控制,比如设定每日使用金额限制。

“在监控电子货币数量、使用情况、用户及商家人数等方面,国行仿效其他国家的做法,尽早预防及解决任何现有或新兴的风险。”

他说,大马电子货币发行商陆续推出二维码和点对点资金转账等功能,使付款更方便,有助促进金融包容。

资金无缝转移
或可凭身分证号码付账

李志亮说,大马人在未来除了手机号码及二维码,包括个人身分证号码也可用来当做支付工具,账户持有人将能通过这些号码以无缝方式将资金相互转移。

“届时国人将可通过手机号码、身分证号码和二维码完成支付,让整个过程变得更有效率和便捷。”

他指国行于2017年12月发布互操作信用转账框架(ICTF),该框架将促进大马银行账户与电子货币账户之间的互联互通,进而提高效率与分散市场风险。

看好电子支付潜能

“我国目前有约3200万人口,智能手机渗透率已达70%,我们看好电子支付的未来潜能,并认为将来可取代大部分现金和支票的付款方式。

“资料显示,从2015年开始,电子转账数量首次超过支票处理数量;有关领域已承诺与国行在2015至2020年间投资约11亿令吉,改善基础设施和扩充卡支付终端机数量,以推进国内电子付费交易进程。”

他指国行自2015年7月1日展开支付卡改革框架后,已4次调低跨行交易费,借此鼓励更多商家接受转账卡付费,进一步取代现金。”

李志亮提到,国人不仅偏好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和支付账单,也喜欢使用电子货币如一触即通卡来支付交通费;企业老板亦经常使用网上银行,来支付雇员工资和法定机构款项。

他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向国行申请参与“金融科技监理沙盒”,打造更多可提高效率、安全和可靠性支付系统或产品。

非大马法定货币
投资加密货币须担险

财政部与国家银行重申,加密货币如比特币在大马并不被视为法定货币,全球迄今几乎没有任何国家直接认可加密货币,因此任何投资风险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李志亮警告,国行从未批准任何形式的加密货币流通,加密货币价值不受当局承认,所有投资与交易活动都未经授权,投资者和用户若有个人金钱或财产损失,将由他们自己承担。

他指出,加密货币的价值与任何法定货币(如令吉)不对等,由于加密货币没有实在价值作为信用保证,因此价格完全由市场供求来确定。

他建议民众最好避免参与此类投资,因为加密货币交易仍不透明,并且在交易市场上投机性质过高,导致价格波动激烈,其风险难以预测。

“市场上的网络欺诈或骇客事件,肯定会增加使用加密货币的风险;用户应进行必要调查,并确保他们使用加密货币时理解这些风险。

“政府并非置之不理,但目前国行能做的就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防止加密货币被用于洗黑钱及非法融资等目的。”

或制法监管金融科技

李志亮说,国行不排除将研究和制定关于金融科技监管的相关法规,以监控使用金融科技所带来风险。

据全球网络保安公司Forcepoint发布的2018年预测报告,加密货币交易系统将受到越来越多的攻击。

报告指出,尽管加密算法还很安全,暂时没有看到被攻破,但不排除骇客集中攻击加密货币交易系统;这些骇客可能瞄准实施区块链技术系统中的漏洞,用它来获取经济收益。

书到用时:

电子、虚拟、加密货币的差异

网络普及和电商发展,衍生出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与加密货币等交易单位,在网上进行支付行为及购物等,这些单位其实有着严格的区别。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指的是国家银行或中央银行系统支持的法定货币(如令吉)的电子形式,与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银行卡及借记卡等,具有完整的价值和流通手段。

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是网络游戏及论坛的产物,最典型的就是游戏币,人们可使用它获得娱乐等服务,但它在现实世界里并不具备任何价值。游戏币可通过游戏形式,或用现实的法定货币购买获得。

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则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的交易媒介,它的发行和运行完全依靠计算机程式计算生成,与虚拟货币不同的是,其数量会增加但并非无限,其价值完全取决于网民的信任。

独家报道:陈协运

独家报道:陈协运

独家报道:陈协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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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涉通过电子彩券洗钱 欧盟前司法专员被查

(布鲁塞尔12日讯)刚卸任欧盟司法政策执行专员的雷恩德斯涉嫌贪污,近日遭司法调查,包括通过大量电子彩券洗钱。

雷恩德斯曾担任比利时财政部长和外交部长,他通过律师声称无辜。欧洲媒体讽刺运用彩券的罕见模式是缺乏成本效益。

新一届欧洲联盟委员会从1日起就任,卸职才数天的雷恩德斯便在上周遭比利时司法单位调查。比利时国家彩券公司10日揭露配合调查的部分资料,使外界能窥见他的离奇行为。

欧洲新闻台分析国家彩券公司的统计资料显示,相信是雷恩德斯与妻子的两个户头,在2021年合计用了5万欧元(约23.3万令吉)购买彩券,并且集中向一个实体销售点购买。

由比利时联邦政府和主权财富基金共同拥有的国家彩券公司,在实体据点发行每张最多100欧元的电子彩券凭证,先储存在买家的网络帐号,等投注赢钱后就能转到一般的银行户头。

由于买电彩凭证的人很少,6000多个销售点约只有4个会在1年内卖出超过1万欧元,而且在比利时买彩券的逾百万人当中,只有39个账号每年储存余额超过2万欧元,因此雷恩德斯夫妇很快就被国彩公司注意。

比利时司法部门等了2年,直到上星期才约谈雷恩德斯并搜索他的家。今年上半雷恩德斯甚至寻求比利时政府推荐他出任人权机构“欧洲理事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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