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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陈漍玮:“过去”与“未来”
2方式计算总营业额

税务当道(第三篇)

陈漍玮鼓励商家们多使用MySST系统来进行注册或呈交报表单。

销售及服务税(SST)已在叩门,商家如何计算以确定本身的总营业额是否达到须征税的50万令吉(餐饮业是100 万令吉),已成了一些商家头痛的问题。



税务顾问陈漍玮指出,这有两种做法,一是“过去方式”,一是“未来方式”。

“过去方式”是指商家在任何一个月及过去11个月,计算是否总营业额达到50万令吉。

他举例,现在是8月份,回望过去11个月就是从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这段期间的营业额是否达到50万令吉/100万令吉?

“未来方式”就是指商家在任何一个月及未来11个月,即现在是8月份,未来的11个月就是2018年8月开始至2019年7月。

这段期间若达到50万令吉/100万令吉的营业额,就需要注册为SST注册商。



符资格未被列入

下月杪前须主动注册

符合先决条件的GST注册商家,但没有被自动性注册为SST注册商的商家们,必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在MySST系统注册SST,并于2018年9月1日起征收SST。

已被自动性注册为SST的注册商,必须于2018年9月1日起征收SST。

他鼓励商家们多使用MySST系统来进行注册或呈交报表单。

陈漍玮以快餐店为例子,快餐店拥有多家分行,那么分行是允许个别注册服务税号码,个别呈交报表单。

惟,团体则不允许注册(GST允许注册),即控股和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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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可一并注册SST

或分开销售与服务税

陈漍玮举例,一家公司的总营业额包含了提供课税服务、售卖课税商品和商业地产租金收入,这总数加起来达到了50万令吉,若GST时代,是可被列为消费税注册商家。

然而,一旦SST开跑,这商家就会属于总营业额达不到50万令吉的注册门槛,因为商业地产租金收入是不需征收SST的。

如果是进行贸易买卖,同样是不会被征收SST。那么就需要视其课税服务或课税商品制造方面,是否超过50万令吉,如其中一方超过,则需注册为SST注册商家。

他指出,商家可同时需要注册SST,抑或是只需要单一注册服务税(Service Tax)或销售税(Sales Tax),视商家符合哪一种条件。

延缴服务税长达12个月

陈漍玮指出,根据早前的GST税制,不论客户有没有缴付账单,所有GST注册商家都必须在每个月或每三个月呈交报表单。

然而,SST 下的服务税方面则拥有12个月的时间,换句话说,商家发出账单给客户后,可等至客户付款(全额/部分付款)后,才缴服务税予关税局。

换言之,如果客户是在6个月后才缴付账单,那么,商家才需要缴服务税给当局。如果该客户超过12个月都完全没缴付账单,那么商家本身就必须缴服务税予关税局,变相“代客缴税”了。

6年内索回呆账

他又说,假设该客户破产,没有办法缴付账单或欠债,变了呆账,商家可在缴付服务税的6年内,向关税局申请索回已付的服务税(包括已撤销注册的课税商家),但受限制于指定方程式和关税局总监指定的条件。

但是,他说,假设成功向关税局索回已付服务税后,却在之后后又收到客户的有关款项时,商家(包括已撤销注册的课税商家),是必须偿还之前已索回的服务税予关税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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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单只需印“Invoice”字眼

陈漍玮指出,在GST时代,账单必须印有“Tax Invoice”字眼。反之,SST的话,则只需列印“Invoice”字眼而已,这是程序上所规定的。

但有些商家已大量印制印有“Tax Invoice”的账单,该怎么办?需要全数报销?陈漍玮表示,相信当局会给予宽限期,商家可在宽限期里尽快用罄有关账单,但用时必须删除账单上的“Tax”字眼。不过,这有待当局进一步的指示。

他提醒,所有账单、退款及索款单,都必须印有英文或巫文,并可多加中文,但不可以只印中文。

另一方面,当商家要调低服务税(服务不被接受/拒绝)时,必须发出退款单;要调高服务税(还没开账单的额外服务)时,则需发出索款单,缺一不可,这些都是当局规定的程序。

单据范本

1)退款单

2)索款单

3)账单

(一般公司及餐厅的范本)

政府规定在指定区域或特殊区域进行交易,是不需要被征收服务税的,细则如下:(指定区域):纳闽岛,浮罗交怡和刁曼岛

●指定区域之间的交易/指定区域里的交易:不受制于征收服务税

●其他内陆税收局管辖区域与指定区域的交易:受制于征收服务税

●指定区域与特殊区域的交易:不受制于征收服务税

(特殊区域):自由区,持牌仓库,联合开发区

●特殊区域之间的交易/特殊区域里的交易:不受制于征收服务税

●其他内陆税收局管辖区域与特殊区域的交易:受制于征收服务税

●特殊区域与指定区域的交易:不受制于征收服务税

何时应缴服务税?

●收到款项后,必须在不迟于报表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缴付服务税给关税局。

●当只收到部分款项,却在12个月里还没收到余额时,服务税必须缴付给关税局。

●必须通过电子或支票或银行汇票来缴付服务税(柜台付款不被接受)。

呈交服务税报表

●每2个月,不迟于下个月的最后一天。

例子:

a)9月和10月的报表须在11月30日或之前呈交。

b)11月和12月的报表须在1月31日或之前呈交。

●电子呈交报表(通过MySST)或邮寄到SST处理中心。

备注:柜台呈交不被接受。

●如果要根据公司的结账年份来更换课税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关税局总监申请。

免费服务-受制于征收服务税 (视为已执行/公开市场价值)

例子:非现金礼券

(比如:两天一夜的酒店套房礼券 – 包含服务费)

– 在出售礼券时,需征收服务税。在兑现时无需征收服务税。

– 现金礼券(比如:100令吉礼券)在出售礼券时,无需征收服务税。在兑现时才征收服务税。

抵押金(保证金)

-不受制于征收服务税预订费/预付款

-受制于征收服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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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学者:加重成本消费力减 扩大服务税恐双输

报道:张燕苹

(吉隆坡6日讯)大马政府打算从明年5月1日起扩大服务税范围,并重新检讨销售税,引发商界对成本加重及影响现金流的担忧。

商界代表向《南洋商报》说,相关调整虽能提高政府收入,但短期内对企业和消费者均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届时一般家庭购买商品时将需支付更高价格,即使是必需品也可能会因制造商的成本问题而涨价,从而增加家庭日常开支。

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复苏期,许多家庭的财务状况还未完全恢复,相关税务调整可能导致消费者优先考虑购买必需品,同时减少非必需品的消费。

成本或转嫁消费者

也有学者认为,目前销售及服务税在税收上的贡献有限,却对企业造成了成本压力。让一些企业要么逃税,要么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形成“双输”政策。

政府受促重新检讨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提出的销售及服务税(SST)扩展计划之际,需更深入分析其效益,并与中小企业代表充分沟通,确保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既能满足财政需求,又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陈棋雄:应助保留流动资金

大马中小企业公会会长陈棋雄认为,政府扩展销售及服务税(SST)可能会加重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并对经济复苏带来不利影响。与其扩大税收覆盖范围,不如采取措施协助保留更多企业流动资金。

“对于商家而言,这种扩展无疑会增加成本,而企业最终会将这些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进一步影响消费能力。”

应提高市场信心

他指相反的,若商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便能更好地扩展业务,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目前的重点应该放在提高市场信心,以及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与购买力。”

陈棋雄向《南洋商报》表示,政府应积极支持具有潜力的产业发展,特别是在清真食品领域,如简化清真食品的审批程序,帮助相关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中小企业收入增加了,就有了足够的资金,自然也会扩大业务规模。”

拟更长远税收规划

他呼吁政府制定更长远的税收规划,让企业从中受益:“若能有更完善的计划,让企业感受到实际的利好,才有助于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而非通过扩展税收进一步加重企业的负担。”

陈棋雄强调,税务政策的调整应以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强市场信心为考量,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实质帮助及支持。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宣布,高价值商品税(HVGT)政策暂时展延实施,政府同时也将重新检讨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提出的销售及服务税扩展 。

财政部在国会则表明,政府近期无意推出任何新税,但预计从明年5月1日起扩大服务税范围,并重新检讨销售税。根据财政部预测,调整销售及服务税后,预计明年将带来517亿令吉的收入。

陈玉玲:影响零售业买气

大马零售连锁协会(MRCA)副财政陈玉玲说,目前零售行业的买气因多种经济因素而有所波动,若政府扩展销售及服务税,可能会进一步压缩某些商品的需求,提高商品价格或将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尤其是非基本商品领域。

她坦言,该调整可能对家庭消费和零售业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商家的现金流管理带来挑战。

“这无形中会增加家庭支出压力,特别是对中低收入家庭而言;价格上涨可能迫使消费者选择更便宜的替代品或削减非必需品的购买,直接影响整体消费力和市场需求。”

陈玉玲促请政府在实施扩展计划前谨慎评估对家庭和企业的影响,同时加强政策宣传与公众沟通。

政府也需为受影响的商家和家庭提供相应支持措施,以缓解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负担。

“一旦扩展(相关税收)后,或会加剧商家现金流的影响,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周转时间延长。

“商家为此有必要更谨慎管理财务状况,因为当欠款还没有回收,可能面对需要先支付销售及服务税,因此商家应先考虑准备预备资金。”

黄锦荣:优先完善税务机制

拉曼大学商业与金融学院经济系教授黄锦荣博士建议,与其急于扩大税基,政府应优先全面推广电子发票系统,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税制改革,包括考虑重新引入更低税率的消费税(GST)。

他指在2026年以后,随着电子发票系统全面推行并完善相关机制,将有助政府为税制改革打下更好的基础,到时再探讨税基改革将变得更容易。

推电子发票增税收

“下一步不应该急于扩大税基,而是先落实好电子发票系统,然后再考虑是否用消费税取代现行的销售及服务税,同时将当前的税率从8至10%降低至6%或5%,甚至更低。”

黄锦荣指出,税率的适当下调将对人民和企业带来积极和正面影响。

“若将税率从10%调降至5%,民众会更高兴,而企业也会因更低的税率和更高效的电子发票系统受益。同时,政府通过电子发票提高了征税效率,反而会增加实际税收入。

“完善的电子发票系统将有效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让企业能更认真地执行退税程序。在电子发票系统运行两年并度过税制改换的过渡期后,税改的执行将更平稳,也不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他说,通过逐步完善税务机制并优化税率结构,政府不仅能提高财政收入,还能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税务负担,并带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SST缺陷致大量逃税

黄锦荣认为,现有销售及服务税在税收效率和企业负担方面都存有明显的问题,销售及服务税以间接税形式存在,税率为8至10%,但实际上税收占终端消费的比例不到2%。

“剩下的6%或8%去哪里?主要是因为免税项目过多以及税收征管效率低下,导致大量逃税和避税行为。”

他说,一些商家或通过“现金销售”等方式逃避缴税,导致税基不断缩小,税收流失问题加剧;而销售税过高反而成为企业逃税的诱因。

他认为,销售及服务税未能为国家财政提供足够的收入,同时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

“销售及服务税在税收上的贡献有限,却对企业造成了成本压力。企业要么逃税,要么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其实是一种双输的政策。”

黄锦荣也说,销售及服务税不像消费税有进项税回扣机制,企业无法抵消原材料环节已支付的税款,这直接增加了生产成本。

“消费税时期,虽然退税机制存在执行问题,但基本上并不会显著影响企业的现金流或成本。然而,在销售及服务税下,服务和材料等多环节税率没有进项税回扣,这大大提高了企业经营成本。”

在这情况下,他指企业最终只能将所增加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不仅对经商不利,还会推高商品价格,进一步抑制市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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