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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55天】购屋者协会:立法避免合同纠纷
应通过国会提供“法律盾牌”

(八打灵再也11日讯)全国购屋者协会名誉秘书长拿督郑金龙促请政府通过国会提供“法律盾牌”,立法保护并避免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他认为,该立法可允许个人或企业在合约另一方采取任何行动维护权利之前,有更多机会或时间弥补或纠正此类缺陷或不足。

“另一方的有关权利包括没收押金或施加利息或其他形式的罚款、金融机构在违约的情况下收回履约保证金、收回未偿还的贷款、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或拍卖财产,收回资产或贷款汽车等。”

他以邻国新加坡的2020年Covid-19(临时措施)法令为例,指我国可由法院解决涉及2019冠状病毒病的纠纷,并给予救济或裁决。

“鉴于联邦宪法禁止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相关方应组建临时特别高等法院专门处理冠病相关案件,避免或因政治或行业因素,而影响司法公正。”

他续指有关程序理应简化并提供文件清单,以供法官进行评估和决定,委托律师费用则应不超过3000令吉。



“这是暂时和迅速的救济,不应为较弱的一方或财困者带来更多困难。”

郑金龙发文告表示,为了克服疫情所致的大部分不利后果,建议政府采取强制但临时性的不可抗力救济措施。

“该措施适用于因管控令和疫情而妨碍当事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的情况,我们(该协会)提议针对发展商和购买者的保障措施包括救济期限,禁止任何由于违反合同义务或未履行责任的处罚。”

他解释,有关法律具有双重目标,即为受管控令影响的合约方提供暂时保护,同时为持续的经济活动提供平台。

“管控令和疫情结束后需要时间适应新常态,我国应集中精力重新回到经济潮流尚,并以冠病法案的形式颁布临时盾牌保护和允许企业和投资者,以让其充满信心继续活动。”

他补充,政府应确保将稀少的资源应用于经济复兴而非诉讼,继而助国家重获进步和活力。

与此同时,该协会也建议政府任命一个包含法律,经济和金融专家的小组来探讨和研究可能在管控令和疫情结束后,可能面对的法律纠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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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亿肥料合约案 反贪会再捕2人包括董事长

(吉隆坡31日讯)反贪会加大“18亿令吉稻米肥料分销与供应合约垄断案”调查力度,继早前延扣一家8年来不活跃的公司行销主管后,昨天再逮捕2名男子助查。

据了解,最新被捕的2名男子中,其中一人是一家获得农业组织提供的稻米肥料购买项目的公司的外国董事长。

反贪会今早将2名嫌犯押往布城推事庭申请延扣,过后获主簿官沙鲁萨兹利发出5天扣留令,以便将2人延扣至11月4日。

据消息人士透露,这2名年龄分别介于40至50岁的嫌犯是昨午在反贪会总部接受盘问后被捕。

根据初步调查,该案件的主嫌是农业组织的推广与营销部经理,他从涉案公司代表处获得报价,以争取主席批准。

消息人士称,该组织的主席在没有进行价格比对或通过董事会的情况下,批准该外国公司获得项目合约。

“总值约6000万令吉的农业肥料供应合约在短短6天内完成谈判,时间大约在2022年6月,而此前该外国公司从未获得该组织的任何项目。”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证实了该案件,并表示将根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第16(a)(a)条文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反贪会至今已逮捕3人,其中包括早前被扣留的一家公司的30多岁营销执行人员,反贪会前天向布城推事庭申请扣留令,以便将此人延扣4天至11月2日。

消息也透露这家母公司是位于邻国新加坡的公司,在2022年也获得一份价值1万5000吨或约6000万令吉的肥料供应合约。

消息人士称,有关合约的授予方式非常可疑,被指是组织最高层在未经过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直接命令办法合约。

“同时以紧急采购为由,直接通过谈判授予。”

反贪会是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18和23条文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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