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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生效
雇主付外劳人头税

(布城20日讯)政府在第11大马计划下划定加强管理外劳措施,包括2020年国内外劳只能占全国总就业人口的15%,也通过强制雇主承担人头税的措施,严厉限制低技能外劳的进入。



为了有效的推行上述措施,政府决定强制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措施于明年1月1日生效。

这意味着,下个月起,当雇主聘雇新的外劳及为外劳更新临时工作准证时,雇主须全额承担外劳人头税。

人头税纳入《雇主声明》

在此措施也适用于它生效前,已预先为外劳支付人头税的雇主,虽然临时工作准证时在2017年才生效,到了2018年则已过期。

人力资源部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内阁这项规定也已纳入《雇主声明》的文件中,即雇主承担人头税措施将在签署雇佣外劳的文件前阐明,才能聘用外劳。



一旦发现雇主违反外劳人头税法令、条例与政策,将采取行动对付。

15%外劳顶限等于223万人

依据统计,我国目前的就业人口约为1490万人。

若按现有的就业人口推算,则15%外劳顶限,相等于223万5000人。

而早前官方公布的数据,目前国内的合法外劳人数约为200万人。

已给雇主一年调整期

人力资源部文告指出,在雇主们一年的适应与调整期后,强制雇主缴付外劳人头税的措施,正式于明年1月1日启动。

内阁早在2016年3月25日已通过,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强制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措施。

不过,在政府探讨了业界面对的成本、以及适应与创建劳工供求的生态系统的请求后,内阁去年初同意将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措施展延至2018年。

文告指获得反馈同意由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措施的组织包括大马雇主联合会、大马厂商联合会、马来西亚全国总商会、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大马中小企业公会、大马印裔工商总会、马来西亚日本贸工商会、 大马建筑商公会、马来西亚家具总会、马来西亚橡胶产品制造商公会、马来西亚台北投资者协会、马来西亚二手车机件商会、马来西亚机器厂商总会及马六甲中华总商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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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政府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 沈志强:禁削员工福利

(八打灵再也5日讯)在灵活工作安排(FWA)指南下,雇主可以制定工作监督机制,但不能削减或废除员工现有福利,也不能设下比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前更高的工作目标。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今日推介灵活工作安排指南,推行相关安排的雇主若面对商业需要,可相应调整相关福利,如取消停车费津贴,改为给予网络津贴、水电费补贴等。雇主也可制定取消灵活工作安排的条文。

根据指南,雇主在批准员工的灵活工作安排后,不能制定否决员工权利的条件和违反集体合约。

至于员工的责任则包括遵守雇主定下的所有条件、确保充分遵守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规定;若发现目己患有疾病、出现身体或精神干扰而影响工作能力,必须照会雇主。

基于并非所有工作都适合弹性工作安排,政府为此并没有把这安排制定为强制性政策。

沈志强强调,人资部指示人才机构必须在6个月后展开研究,探讨灵活工作安排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尤其在生产力方面。

员工可以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

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下,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雇主必须在收到申请的60天内作出回复。

若雇主不批准雇员的申请,必须注明拒绝的理由;雇主在批准灵活工作安排时,也必须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政府已通过修改1955年雇佣法令,在新注入的60P条文下,员工可向雇主申请灵活工作安排,以改变工作时间、工作天或工作地点。

灵活工作安排的优势包括节省成本、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高生产力、提高员工的满足感、吸引及留住人才及鼓励残疾人士工作、吸引女性进入职场,以及降低员工流失率。

灵活工作安排调查访问

大马半岛人力局于今年10月9日至25日通过电邮,向400名各行业雇主展开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调查访问,其中收到164家公司的回复。

在这164家公司中,78家公司实施灵活工作安排、66家公司收到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46家公司批准灵活工作安排,以及1万1272名员工申请灵活工作安排获得批准。

所有申请当中,最多申请的灵活工作安排性质为灵活工作时间,其次是灵活工作地点,以及灵活工作天。

出席推介礼嘉宾包括人资部副秘书长拿督诺丽珊及苏德诺、大马半岛人力局副总监(营运)贝蒂、大马人才机构副主席玛胡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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