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东南亚最大初创融资
Grab获滴滴软银投资86亿

陈炳耀

(吉隆坡24日讯)Grab获滴滴出行和软银投资20亿美元(85.8亿美元),创东南亚初创企业最大筹资规模,这将帮助Grab加大抵御来自优步(Uber)的竞争。

Grab周一在文告中指出,现有和新的投资者预计还会投资5亿美元(21.45亿令吉),总投资规模将达到25亿美元(107.25亿令吉)。



彭博报道,一位知情人士声称,最新一轮融资结束时,Grab的估值将达到逾60亿美元(257.4亿令吉),成为东南亚最有价值的初创公司。

Grab总执行长陈炳耀说:“我们很高兴与滴滴出行和软银加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两家有远见的公司认同我们看好东南亚即时叫车市场和支付市场的未来,我们对此感到鼓舞。”

Uber是Grab在东南亚地区的竞争对手,而Uber当前因为丑闻而处于不利的局面,使得Grab目前在东南亚市场的形势非常有利,也是其加速扩张的好时机。

推广支付业务

该公司此前宣布将要向东南亚的第7个城市扩张,从而在与优步和Go-Jek的竞争中覆盖更多的市场,并进一步推广公司的支付业务。 



Grab在东南亚叫车市场拥有95%的占有率,是本区域最主要的即时叫车平台,私人轿车每天有近300万次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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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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