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保护小股东利益
新交所拟修改除牌规定

(新加坡10日讯)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有意修订企业自愿除牌规定,加强对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



根据《联合早报》,新交所监管公司即日起展开公共咨询,征求公众对两大修订提议的看法。其一是不再允许提出收购者及伙同方(concert party)参与投票,但将通过除牌献议的门槛从75%降至50%,反对票也可多于10%。

其二是要求收购价同时符合“公平”与“合理”两项标准。

目前上市公司在自愿除牌时,必须在特别股东大会上取得至少75%到场投票的股东同意,以及不超过10%股东反对才能通过,但提出收购者及伙同方可参与投票。

收购价须合理

收购价必须“合理”,但不一定要“公平”。



这导致今年Vard控股大股东以低价将公司除牌时引发争议。

新交所监管公司总执行长陈文仁在记者会上透露,五年来27家自愿除牌的公司中,只有Vard控股的收购价是“不公平但合理”。

这起事件促使新交所监管公司检讨如何平衡各方利益。

为期一个月的公共咨询将在12月7日截止,相关新规预计在明年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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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新加坡永久居民涉洗钱未被捕 警称未接中国捉人要求

(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没有逮捕中国籍新加坡永久居民闫振兴(音译),是因为中国当局没有要求新加坡这样做。

闫振兴(40多岁)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他在2日与家人从新加坡坐船到峇淡岛度假,在渡轮码头遭印尼移民局扣留。

印尼移民监督和执法局局长尤尔迪5日在记者会上说,闫振兴因为涉及中国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约1800万美元(约
7959.7万令吉)的洗钱活动,遭中国政府通缉。

尤尔迪补充说,印尼当局是因为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才采取行动逮捕他,将把他移交给在雅加达的国际刑警组织。

新加坡警方和移民与关卡局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当局知道国际刑警组织对闫振兴发出红色通缉令。不过,根据新加坡法律,该红色通缉令“并不赋予警方逮捕被外国司法管辖区通缉的逃犯的权力”。

“警方只能根据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捉人,但是中国当局没向我们要求协助。”

当局补充说,闫振兴获得永久居民身分时,国际刑警组织尚未向他发出红色通缉令。

彭博社查询发现,闫振兴自2015年以来拥有一家公司Raising,经营电子零部件批发和承包装修,曾在中国广东省和菲律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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