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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海峡物流管理纳闽港6年

莫哈末哈林(左起)、陈泓缣见证祖库纳和莫哈末巴克利交换合约;右起是何锦财和巴哈鲁丁。

(吉隆坡3日讯)大马海峡物流(STRAITS,0080,创业板)今日与纳闽港务局签署合约,从下月初开始运营和管理纳闽自由港口的设施,为期6年。

该公司今日发布文告指,这项合约将由持股51%的Megah Port管理私人有限公司(简称MPM公司)负责;其余股权则由LPM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



文告补充,该港口位于东马一座海岛,停泊码头全长355.6米,水深4.6米到10米,可容纳载重量1万6000吨(DWT)承载货柜、散装、杂货和油气产品的船只。

大马海峡物流董事丹斯里莫哈末巴克利在文告中说:“纳闽港务局颁发的新合约,可视为公司进军港口管理服务的机会,辅助我们现有的业务。”

该公司现有业务为石油贸易与添油服务,是过去数年主要财务贡献来源;莫哈末巴克利还是MPM公司的董事经理。

他透露,大马货柜管理领域的市场规模,从2014年的49亿令吉,增长至2018年的53亿令吉,相当于2%的年均复增(CAGR)。

“该领域的规模估计可明年可达56亿令吉,即2018至2021年均复增1.9%。”



参与今日签约仪式的,还有大马海峡物流主席东姑巴哈鲁丁、董事经理拿督斯里何锦财、纳闽港务局主席陈泓缣、总经理祖库纳,及董事莫哈末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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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闽商业领域不获3%税收优惠 林慧英:因已有其他奖掖

(纳闽16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表示,纳闽所有商业领域并未享受3%的税收优惠,因已根据现行税法提供了各种奖掖措施。

她说,根据1986年促进投资法和1967年所得税法令,政府提供各种税收优惠给全国符合条件的行业,包括纳闽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活动。

“一些受鼓励的活动也享有豁免全额所得税,超出了纳闽税收制度规定的3%优惠税率。”

她今日为昌明金融嘉年华主持推介礼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此表示。

林慧英说,纳闽税收框架于1990年设立,旨在推动纳闽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IFC)。

“根据这系统,纳闽贸易公司可以选择按照经审计的净利润缴纳3%优惠税率,或者选择2万令吉的统一税率。“

她说,该系统于2019年被提升,以确保只有符合国际金融中心国际标准的活动,才有资格获得3%的优惠率。

“主要活动的要求,例如在纳闽保持实际存在、拥有足够的员工人数和开销,以及在纳闽承担年度营运费。”

她说,这要求旨在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纳闽的经济发展。

当询及纳闽金融领域业者的部分财政贡献,是否可用于促进纳闽经济,林慧英指所有州属都有为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做出贡献,而政府集中了来自全国各州的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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