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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员工积极度?/陈绣茗

最近跟一位友人谈起他公司内部的一些问题,聊天的话题离不开员工刚聘请时非常积极,但是积极性就随着时间久也淡了,甚至有些员工就开始出“老板有在就比较谨慎,老板不在就放松”的状态。

设立制度人尽其才



他问,如何设立制度来提高员工的积极度。

我告诉这位朋友,若员工有这种行为,制度也只能改变50%的问题,另一半还是友人身为领导者的领导作风。

我吩咐友人留意他每日与员工的沟通,是否仅剩下工作吩咐、工作指导或训话。若答案“是”,那友人是掉入领导误区,其实如此的作风是在执行管理人的身份,并非领导。 

在所有领导学,一定有这么一条,就是“人尽其才”。

针对上述案例问题,我告诉友人,从今天起他必须区分员工在公司的年资,不同的年资员工,给予不同的沟通方式。



针对刚进公司的员工施予严格,别滔滔不绝的每天在发表高论,而是每一次的对话都必须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意思便可。

更重要的是,员工必须清楚知道他们应该要怎么做才是最正确的(在这里,可以用标准制度手册等做辅助),同时也让他们清楚什么叫“好的表现”。

工作一段时间后,若该员工有所表现,那么就必须改变作风,进展为多跟员工讨论沟通后做决定(虽然到最后还是老板做决定)。

跟员工讨论其实不是问他们的意见,而是领导人需要知道部属的想法、作法,是否与自己的决定相符合。这段时候,领导人必须密切员工的作法,看看他们是否可以胜任工作。

逐渐纳入意见

观察一段时间,若这位员工真有表现,展现出有很强的能力,领导人就可以逐渐纳入部属的意见作决策衡量点之一。下来就是员工晋升成为经理,身为领导可以不需要多说,部属仅需要定期向上报告既可。 

下放情感分3阶段

同时,我也告诉友人,对于感情的下放也需要有不同的安排。我曾经听过另一个友人抱怨,他每一次出国旅游都一定买手信回来分给部门的员工,希望员工会觉得这位上司很好,因而可以表现好一点。

可是时间久后他发现,员工其实并不为此而感激,表现也不为此而加强,因而非常沮丧。

公私要分明

我常说“公私要分明”,在公司的下放的感情并非能全如家人一般。在领导上,感情的下放是有阶段的,每一个时间的阶段有多长不定,是因员工在被对待后展现出的行为表现不同而有不同。 

第一个阶段是严格对待,这个阶段多谈工作、少谈个人。我就处理过这样的问题,企业文化讲究“家人管理”,每一个人都按家人感情对待,结果就导致员工在熟悉公私后展现得过且过的行为。

第二阶段是严格加一点人情,在这个阶段除了谈工作,也稍微给予对员工个人的关心。

第三阶段是谨慎加激励,在这个阶段之前,必须确保员工已经是可以胜任工作,上司仅是追踪员工的工作进度,给予更多的激励打气,以便维持员工的工作表现。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放松,这此之前必须确保员工是身心成熟,能够独当一面,工作表现也很好,在此状态下上司就可以少去管这位员工了,大家的关系也可以如朋友一般,省下来的时间则可以去管其他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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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政府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 沈志强:禁削员工福利

(八打灵再也5日讯)在灵活工作安排(FWA)指南下,雇主可以制定工作监督机制,但不能削减或废除员工现有福利,也不能设下比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前更高的工作目标。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今日推介灵活工作安排指南,推行相关安排的雇主若面对商业需要,可相应调整相关福利,如取消停车费津贴,改为给予网络津贴、水电费补贴等。雇主也可制定取消灵活工作安排的条文。

根据指南,雇主在批准员工的灵活工作安排后,不能制定否决员工权利的条件和违反集体合约。

至于员工的责任则包括遵守雇主定下的所有条件、确保充分遵守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规定;若发现目己患有疾病、出现身体或精神干扰而影响工作能力,必须照会雇主。

基于并非所有工作都适合弹性工作安排,政府为此并没有把这安排制定为强制性政策。

沈志强强调,人资部指示人才机构必须在6个月后展开研究,探讨灵活工作安排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尤其在生产力方面。

员工可以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

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下,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雇主必须在收到申请的60天内作出回复。

若雇主不批准雇员的申请,必须注明拒绝的理由;雇主在批准灵活工作安排时,也必须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政府已通过修改1955年雇佣法令,在新注入的60P条文下,员工可向雇主申请灵活工作安排,以改变工作时间、工作天或工作地点。

灵活工作安排的优势包括节省成本、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高生产力、提高员工的满足感、吸引及留住人才及鼓励残疾人士工作、吸引女性进入职场,以及降低员工流失率。

灵活工作安排调查访问

大马半岛人力局于今年10月9日至25日通过电邮,向400名各行业雇主展开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调查访问,其中收到164家公司的回复。

在这164家公司中,78家公司实施灵活工作安排、66家公司收到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46家公司批准灵活工作安排,以及1万1272名员工申请灵活工作安排获得批准。

所有申请当中,最多申请的灵活工作安排性质为灵活工作时间,其次是灵活工作地点,以及灵活工作天。

出席推介礼嘉宾包括人资部副秘书长拿督诺丽珊及苏德诺、大马半岛人力局副总监(营运)贝蒂、大马人才机构副主席玛胡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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