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子公司Delima油产赢官司
FGV获赔4780万

Delima油产是FGV控股的子公司。

(吉隆坡2日讯)FGV控股(FGV,5222,主板种植股)子公司Delima油产打赢官司,将获赔1169万9882.59美元(约4780万令吉)。

FGV控股今日向交易所报备,迪拜初审法院判答辩方Safitex General贸易(SGT),及需按照9%年利率支付Delima油产在审讯期间的利息损失。



SGT是一家阿联酋公司,曾与Delima油产签约购买经提炼原棕油和人造奶油。 

该公司指,Delima油产提供订单所所有产品后,SGT却没有履行合约,并欠下Delima油产1169万9882.59美元。

FGV控股曾在早前的交易所文告指出,假设判决有利,Delima油产就能取消早前所进行的减值拨备。

值得注意的是,这案件与2017年时闹得沸沸扬扬的土展创投高层停职风波有关。

2017年6月时,FGV控股仍称为土展创投,时任总裁兼总执行长拿督扎卡利亚、阿末迪菲里和其他2人,疑涉嫌舞弊及滥权事件,被勒令无限期休假。



当时土展创投的董事部指控,Delima油产和SGT之间有“不当行为”,包括延迟付款和贸易活动,并勒令上述4位要员无限期休假,让公司展开内部调查,审查相关账目。

虽然事后扎卡利亚曾一度复职,但去年9月在接获董事部的“调查通知”后,扎卡利亚宣布辞职,正式告别FGV控股。

相信是受到官司胜诉的激励,FGV控股今日闭市时收1.22令吉,涨5仙或4.27%,成交量达2463万26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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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灼见】纳吉官司何时了?/胡逸山博士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这两年多以来,虽然都因为在首个系列(被称SRC系列)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IMDB)丑闻的案件中被定罪入狱,但严格来说,纳吉在这段期间,更多是在监狱以外度过的。

这无关前阵子被传得火红的有关纳吉是否应被允许居家服刑的说法,更不是一些近似阴谋论,说纳吉“暗地里”其实已不在狱中服刑云云。看起来是有很多人想看纳吉坐牢越久越好,也有人很多人希望纳吉早日重获自由。

但大马是个法治国度,在法治下,重要的只有涉及纳吉的法律判决,无论对他有利或有损,是有被执行与否,而无关咖啡店里大家对纳吉是喜是恶的众说纷纭。纳吉这段日子很多时间不在监狱,那也不是秘密,更不是“优待”或阴谋,而是大家几乎每个工作天都能从媒体上看到的新闻。

因为纳吉所面对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状,远不止于SRC系列,还有Tanore系列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系列等。而在审讯过程中,作为被告的纳吉是有权出席庭审,当庭面对检控官,即使他理论上坐着牢也是如此。

忙着出庭面审

在有庭审的日期,天天早上得从狱中被带到法庭面审,下午完毕后再回到狱中。这不是纳吉作为前首相的“外出”特权,而是每位仍然面控的囚犯的法定权利。

前阵子,在Tanore系列案件审讯中,承审法官初步判决纳吉的“表面罪名成立”。这是一个法律术语,即法官在刑事案件里初步聆听了控方陈述的检控的原由(包括把证据提堂与传召证人出庭作证等),以及被告方对此的质疑后,认定控方的检控合理,而被告方需要做出答辩。所以,在未来的好一段日子,起码就Tanore系列的案件,纳吉也就得忙着出庭面审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表面罪名成立不相等于罪名成立。被告的罪名最终被法官判决成立与否(即所谓定罪),还要看被告方是否能在表面罪名成立后的进一步审讯中,就控状提出合理的疑点,而这些疑点如被法官采信,则其法律“利益”就归于被告方,后者也可能就此被法官判决得以从控状中的罪名被开释(俗称无罪释放)。

法官必须认定在超越了这些合理的疑点之上,被告仍然触犯控状中的罪名,那么方可把被告定罪。这是一个很严谨的定罪标准,所以法官们都会小心考虑案件的各个法律与事实方面的“互动”,反映在判词的法理分析中。

而且被告也还可能上诉到更高的法院,而这些上诉庭一般上是不会再度鉴定案件中的事实(或所谓“真相”),而是纯粹根据一审法官的判词来确定法律有否被正确的应用来决定上诉是得直还是被驳回。在SRC系列案件,一审法官的判词看来是得到所有上诉庭以及联邦法院里有参与审讯上诉的大法官们的认可,因此,纳吉的上诉最终还是被驳回。

控方仍可再提控

但在近日IPIC系列案件的初审,高庭法官却判决予纳吉“获释不等于无罪”的法律地位。这主要是因为控方好几年来都未能呈堂一些做为证据的文件(因为一直未能解除文件内容仍为官方机密的状态),也未能传召一些证人。法官在认定案件不上不下“拖得太久”对被告不公平的情况下,遂有以上判决。

这不意味着纳吉就可“当庭释放”,因为他就SRC系列案件还有好几年牢得坐,而且即使就IPIC系列案件来说,控方也还是有再次检控他的权力。所以看来纳吉来回法庭与监狱的生涯,也还要延续好一段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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