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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共批31电召车公司

(吉隆坡3日讯)截至7月25日,政府已批准31家电召车公司为国人提供电召车服务。

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在官网公布有关电召车公司及其手机运用程式名称。



该机构也在网站提供与电召车有关的常见问题及答案。

该机构解释,大马的电召车服务已受监管,确保包括安全在内的服务素质,以及在电子召车服务与德士服务之间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

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在官网指出,政府于7月12日实行电子召车服务管制措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有一年宽限期来符合指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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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最热NOW】11月12日|Grab再收6642万盈利 股价应声涨15%

东南亚电召车与外卖公司Grab控股转亏为盈,第三季录得1500万美元(约6642万令吉)净利,激励股价大涨。

在隔夜美股交易时间段,Grab上涨3.55%,报收在4.38美元;而在公布优于预期的业绩和强劲的业绩指引后,该股盘后一度上涨15%,最高达到5.04美元。

该公司公告,集团所有业务营收增长,推动第三季的营收同比增17%,至7.16亿美元(约31.71亿令吉),超越市场预测的6.97亿美元。

根据该公司在交易所公告,Grab控股今年的营收可达27.8亿美元(约123.11亿令吉),调整后的除息税摊销折旧前盈利(EBITDA)为3.08亿至3.13亿美元(13.64亿令吉-13.86亿令吉)。

虽然和过去数年相比,Grab的增长速度已经从3位数增长大幅放缓,不过该公司还是对东南亚的长期前景保持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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