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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定税率
逃税“自首”下月起减罚款

(八打灵再也10日讯)内陆税收局將从3月1日至12月15日,为主动“自首”的逃税者提供减罚待遇,有关减罚,视特定税率而定。

在这项被视为“双赢”的追税行动中,该局也以优惠形式减轻对逃税者的惩罚及放宽罚款条件等,以追回税款。



有关减罚优惠,包括减轻税务罚款及豁免增税。

内陆税收局公关玛斯伦今日发文告公布有关税务罚款指南。

玛斯伦说,有关措施是依据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上个月28日公布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案时所提出,以鼓励纳税者自愿申报税收及解决他们拖欠的税务。

她说,当局将视个案和内陆税收局所设下的条件,来处理减轻罚款和豁免增税。

可获减轻税罚者如下:



一,仍未缴交或迟交年度个人所得税表格(BNCP)或石油所得税呈报表(Borang Nyata Petroleum)的纳税人;

二,已呈交个人所得税表格或石油所得税呈报表,却没正确申报税收资料;

三,没在法定截止日期内申报所出售的产业;以及

四,没在法定期限内提呈盖有邮戳的信函。

与此同时,偿还拖欠税收数额、石油所得税、在2016年12月15日或之前的产业收益或预扣税的纳税者,享有内陆税收局提供的豁免税收增长率。

公众可浏览内陆税收局官网www.hasil.gov.my,查阅优惠税率罚款指南。更多详情,纳税者可联系减轻罚款和豁免增税援助柜台 03- 8313 8885,或客服中心1-800-88-5436 。

罚金可从3倍降至45%

根据内陆税收局税务审计框架,一旦审计结果发现商家漏报税务,罚金是漏报数额的3倍,唯该局总监有权把罚款比例降至45%;若商家在被审计前“自首”,可享有介于10至35%的优惠罚款额。

在这之前,财政部副部长拿督蔡智勇指出,政府在逃税课题上,寻找双赢解决方案。 

独立税务顾问公司大马TAXAND有限公司主席威林德吉星博士指出,政府此举在经济放缓时属正常。 

“这是为了加强审计,以覆盖更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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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局:电子发票下月开跑 不随意处罚违规公司

(吉隆坡16日讯)随着电子发票即将于下个月分阶段实施,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阿布达立表示,当局将根据情况灵活处理,不会随意处罚不遵守电子发票要求的公司。

他解释说,电子发票分为三种类型,并强调一旦发票经过验证进入系统,当局便能获取所有交易信息。

针对有关电子发票与公司费用报销的误解,他指出,目前没有要求必须获取电子发票才能索赔。他今日在出席“中总名人讲堂4.0之“昌明大马:数字时代的税务创新与策略”活动上,讲解电子发票系统。

对于实施电子发票可能面对的网络状况时,他表示,当局将更新电子发票指南,以反映最新的政策变化,并承诺在合理的理由情况下,不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保留每笔交易记录

他同时强调,公司须在保留每笔交易的记录,并在买家或客户要求时开具电子发票。

此次活动由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总财政拿督孔令龙主持。出席者还有中总总秘书拿督陈镇明、署理总会长拿督吴逸平、名誉会长丹斯里吴明璋,以及内陆税收局分析统计司副总监拉什达博士。

中总建议全面实施期延2年

中总呼吁政府将全面实施电子发票的时间,从原定的明年7月1日,推迟到2027年1月1日才实施。

该会也建议,将豁免电子发票的年营收门槛从15万令吉提高至50万令吉。

中总总会长丹斯里卢成全表示,鉴于大马96.9%的企业都是中小微型企业,这些企业在财务和技术上资源有限,实施电子发票是一项重大挑战。

他强调,虽然电子发票系统是简化税务流程、提高效率和透明度的新工具,但纳税人必须充分了解这一系统。税收局也需要明确实施细节,确保顺利过渡,避免扰乱业务活动并增加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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