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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证词不可靠
杨家伟4罪成立

杨家伟表罪成立。

(新加坡21日讯)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案的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规划员杨家伟(33岁),4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全部成立。

国家法院法官黄炳鸿今天下午裁定时说,被告是不可靠证人,证词不可信。



杨家伟闻判时,神情镇定。

本案今年10月31日起开审。法官在控方9名证人完成供证后,裁定杨家伟表罪成立,而杨家伟也选择上证人栏答辩。12天审讯在上月22日结束,展至昨天让法官裁定杨家伟4项罪名是否成立。

杨家伟4项罪状详情:
3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

1.指他今年3月27日,要男子吴思伟向警方提供假资料,称转入Bridgerock和GTB投资公司的款项是吴思伟的投资。

2.指他在同一天,要凯文向警方提供假资料,称吴思伟转入Bridgerock和GTB投资公司的款项是吴思伟的投资。



3.指他今年3月企图妨碍司法公正,要乔斯(Pinto Jose Renato Carvalho)销毁他的膝上型电脑,以及不要来新加坡,以免被商业事务局传召问话。控状指该台膝上型电脑贮存被告和Amicorp Group交易往来的证据。

有关控状的刑罚是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项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

指他在同一个月,教唆乔斯蓄意妨碍司法公正,唆使乔斯告诉阿洛伊修斯(Mun Enci Aloysius)若被商业事务局问起,告诉该局他不清楚被告是否与Amicorp Group有交易往来。

如果罪成,刑罚是上述刑罚的四分之一。法官明天下午3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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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涉足商业活动 纳吉:非巫统获资金“工具”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庭上供称,一马发展公司(1MDB)或该公司涉足的商业活动,并不是为了他或巫统的利益,因此否认1MDB是助他和巫统获得资金的“工具”。

纳吉是针对1MDB前总执行长莫哈末哈供称曾获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告知,1MDB落实的计划是为了助他和巫统获得资金一事,驳斥这项说法。

纳吉供称,1MDB是在董事局仔细考量有关投资计划后,向他提出该公司建议落实的商业计划,而他是按照建议批准1MDB落实有关商业活动。

纳吉今日继续为他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一案出庭自辩,并在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引导下,宣读其书面证词时,如是指出。

身为第10名控方证人的莫哈末哈占于2020年9月14日出庭供证时供称,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是负责安排和操纵涉及1MDB投资计划所有决定的人物。

他当时说,曾获刘特佐告知,1MDB落实的投资计划,是为让纳吉和巫统获取资金。

纳吉今日直批,1MDB的问题在于该公司管理层当年执行决策方面所犯下的过失,而这源自管理层的体制问题,打从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在任期间就开始发生。

“我记得莫哈末哈占在庭上供证时,曾经承认他是被安插在管理层负责执行刘特佐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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