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涉1MDB 卷入洗黑钱
新撤瑞意银行执照

(新加坡、吉隆坡24日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以雷霆万钧之势,撤销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的新加坡瑞意银行的执照,理由是它严重违反了洗黑钱的法律。



这是新加坡自1984年以来,首次撤销一家商业银行的执照。 

远在地球另一方的瑞士总检察长,也开始对瑞意银行采取刑事诉讼,并扣押该银行9500万瑞士法郎(约3亿9463万令吉)的盈利。

新、瑞两国当局不约而同的双槌出击,不但对缠绕着1MDB不去的课题,启动了新的调查动力,也对瑞意银行造成莫大的冲击,瑞士总行的总执行长马上辞职,而新加坡分行的前总裁、前副总裁及另4名高管,也已交由新国检察司跟进严查。

狮城金管局:供金融机构借鉴瑞意银行最糟渎职案例

新加坡金管局局长孟文能(Ravi Menon)直斥,瑞意银行是新加坡金融领域,所见到过的最糟糕的控制疏漏和严重渎职。



他说,这起事件可作为对新加坡所有金融机构的借鉴,即必须认真负起反洗黑钱的职责,确保监控健全,而且管理层必须秉持职业操守,拥有专业诚信的管理及风险意识。

他声明,金融管理局致力维护新加坡金融中心的诚信和声誉。“在这方面,不能妥协。”

调查瑞意6高管员工

金管局把瑞意银行6名高管及员工名字,交由新加坡检察司调查他们是否犯罪。 

6 职员名字交由检查司调查:

1  前总裁彼德布伦纳(Hans Peter Brunner)

2  前副总裁拉吉斯里蓝(Raj Sriram)

3 财富管理主管凯文迈克史万皮莱(Kevin Michael Swampillai)

4 前高级私人银行员工叶友志(Yak Yew Chee,译音)

5 前财富规划师杨伟家伟(Yeo Jiawei,译音)

6 前高级私人银行员工谢秀凤(Seah Yew Foong Yvonne,译音)

41违规行为罚款4千万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除了撤销瑞意银行在新加坡的商业银行执照,也针对该银行41项违规行为,处于1330万新元(近4000万令吉)的钜额罚款。

当局指瑞意银行的违规行为包括未能对高风险账户尽职调查、监控可疑客户交易等违反反洗黑钱的规定。

将查其他金融机构

金管局声明指示该银行停业,是因为该银行严重违反反洗黑钱规定、对银行业务管理不善及一些职员的行为不可接受。

该局也声明在调查涉及可疑和不寻常交易的其他几家金融机构和银行账户,若发现触犯条规也将采取行动。

瑞意银行自2005年11月起,在新加坡以商业银行执照营业,提供私人银行服务。

它是瑞士BSI SA银行的独资子公司,BSI SA成立于1873年。

2011年发现疏漏

彭博社报道形容,金管局采取的行动,是全球针对1MDB案件洗黑钱及贪污调查的一大步骤。

金管局在2011年便发现瑞意银行在销售业务政策和流程有疏漏,控制方面执行不力。

当局去年调查也发现,该行普遍存在监管控制的漏洞,导致多次违反反洗黑钱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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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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