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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市正是中产脱困良机(下篇)/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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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阶级在生活安定后,多数会作一些投资,他们的投资方式,正反映了冒险精神的消失。



假如让他们在买屋子和买股票之间作个选择的话,十之八九的中产阶级者会选择买屋子,不要买股票,理由是屋子风险较低,股票风险较高。

从来没人说买屋子不是好的投资,问题是现金买屋子,收入其实比通货膨胀率更低,借钱买屋子,利息支出高于租金收入,在20年或更长的时间内,不但没有收入,可能还要倒贴,怎样能做到如社论中所说的“可支配财富的实质增加”呢?

没收入的资产是负债

但是,即使在屋价已涨到没有投资价值的今天,屋子还是中产阶级的最爱,他们永远不明白,没有收入的资产,其实是一种负债(LIABILITY),而不是财富(ASSET)。

中产阶级的无法做到“可支配财富的实质增加”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所投资的,多数是被动式增值的资产,资产本身没有创造财富。



就以买屋子来说,在通货膨胀下,20年前以20万令吉买进的屋子,现在涨至100万令吉,中产阶级的财富是增加了一倍,但在这20年中,屋子还是一间,并没有变成两间,或三间,本身没有创造财富,是通货膨胀替他们创造财富。

再如买黄金,每两500令吉买进,10年后涨至每两1000令吉,黄金本身没有创造财富,是通货膨胀为他们创造财富。

所以,从社会福祉的角度看,这类投资没有造福人群,只增加了人群的负担,使低收入者连“可负担屋子”也买不起。

如果中产阶级投资于油棕园的话,油棕园不断的出产棕油,借此创造财富,使中产阶级的“可支配财富”做到了“实质增加”。

中产阶级将大部分资金投资在靠通胀增值的资产,表面上,中产阶级和社会是更富有了,但“实质”收入并没有相应的增加,GDP也没有增长。

在一个GDP没有增长的国家中,中产阶级不会更富有。

由于中产阶级的投资并没有制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也没有制造更多的职业,更无助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所以中产阶级本身及国家都不会有活力,“经济增长也往往极易出现大幅波动或陷入停滞”。中产阶级社会由倒U转为M型,不是意料中的事吗?

“1%富人掌控全球99%财富时,中产阶级陷阱难有突破,往低收入阶层下坠的速度与危机不断加深,情况令人担忧”,其实这是过虑,也不是持平之论。

郭鹤年为大马首富,难道这是导致40%家庭收入低的原因?

郭鹤年过去是大马糖王,现在也是大马的面粉王,他所拥有的联邦面粉厂供应大马40%的面粉,他赚了不少钱是事实,但同时也不是为数以千计的中低收入者提供了就业机会?怎么会导致大马家庭陷入低收入阶级?

企业家结合了资本、人力及其他因素创造企业,从中获利是应该的,因为他是在冒险。

将贫富不均及中产阶级无法突破困境归咎于企业家,有欠公允。

中产阶级如何突破困境?如何扭转由倒U转为M型社会?这个大问题,到现在为止,恐怕还没有人找出一个全面解决的方案,即使政府也难以做到。

如果有的话,也只是局部性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是有的,由于我是研究股票的,股票就是企业的股份,买股票就是与人合股投资于生意,只要所投资的是好的企业,而且低价入股,长期持有,也许有助于部分中产阶级摆脱困境。

许多股票价值被低估

我国人民在银行有8000亿令吉的定期存款,我相信大部分来自中产阶级,股市正陷入熊市,许多股票价值已被低估,值得买进作为长期投资。

没有人知道股市会跌多久及何时到底,但只要所买的是优质股,有增长潜能,长期持有应可获利。

这是十年来股市第一次浮现投资机会,大马股票交易所正在发动“全民拥股”运动,中产阶级何不多加注意,向这方面寻找投资机会,也许有助于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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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需“关注”非“照顾”(上篇)/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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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诈骗猖狂小心为上/万年船

上周政府正式向脸书和抖音社交媒体平台建议,严厉贯彻不准13岁以下儿童注册社交媒体账号的禁令。

万年船真是老糊涂了,这不是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吗,为什么政府还有建议?

难道他们没有管辖或执法的权利?

听起来这有点像电影禁令,电影院应该帮忙执法,务求年龄不符合18禁的电影的青少年或小孩,不得观赏这些电影。

那么,社交媒体有遵从这些禁令吗?

该严的地方不严,这就是本地执法机构的问题。我要提出的不是13岁禁令,而是充斥许多诈骗案件的社交媒体。

容易掉入陷阱

只要稍微浏览脸书,便可以发现,十则广告之中,有4至5则是关系到投资名人邀请我们参与该名人的投资讲座或投资课程。

这些广告,光明正大的用上这些名人的肖像,还写上他们的背景,宛如他们自己的现身说法。

人民一不小心,或者是受到好奇心的驱动,很容易就掉入陷阱之中。笔者稍一留意,原来鼎鼎大名的资本投资基金经理陈鼎武,或本地著名投资大师冷眼赫然就在其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尚资本增长,将收益再投资,不鼓励派息的陈鼎武先生,竟然向观众推荐一个大马12项高股息的股票讲座,这让我忍不住将此广告摄影下来,发往资本投资询问。结果的回答当然是这是诈骗广告。

有人举报才调查?

我们很不明白的是,在马来西亚,何以这种摆明是欺诈,甚至滥用肖像权,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私隐权,但是不见当局严加执法。

难道真如许多人回应的那样:警方必须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之下,才开档调查?而又必须有人蒙受损失,才有开档的理由。

难道脸书等提供广告页面的社媒,不应该负上一些法律责任?

这些社媒在接受广告合约时,应该严正对待负责人,不得胡乱使用未得授权的肖像,否则它们将共同面对被起诉的后果。

这几位愿意分享他们的投资心得的投资师傅,被这些诈骗集团偷龙转凤,面对难以计算的名誉损失,而且,也可能因为举报无效,怕人家误会他们参与诈骗,因此退隐,失去教育群众的热忱。

大马交易所应该采取主动,和执法单位,还有受害的投资名人,共同向社交媒体如脸书等宣战,取缔违法广告,将一片污浊云端扫清,让散户免于受骗,得以向正道投资学习。

免责声明

本栏纯属学术上或经验上建议,读者若有兴趣投资,应该自行深入研究或询问股票经纪才决定,盈亏自负。我们鼓励通过正确的投资方式创造财富。作者言论不代表《南洋商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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