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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理念能受保护吗?/陈行鸿

许多人绞尽脑汁想出了新的生意理念,难免会想保护它,免得被人抄袭或侵权。可是真的是所有的理念都能受知识产权法保护吗?这可就不一定了。 

首先,单纯的理念并不能直接保护,不论是专利,商标,版权或者工业设计注册,都得先有实实在在的产品或者设计,不能只是天马行空的理念。



比方说,社交媒体是一种理念,一种生意模式。如果说单纯的理念能够受保护,早期Friendster和MySpace的时代,就能把这种理念独霸下来,就不会有今时今日的面子书、LinkedIn等等的社交媒体了。 

社交媒体的理念不能受保护,但是他们的平台的软件,程式和运作流程可以分别受版权法和专利法的保护。面子书和 LinkedIn虽然都是社交媒体,但是双方背后的程式和软件都截然不同,因此互不侵犯,并且都有各自的知识产权。 

那如何保护生意模式? 

不少人也费劲心思想保护自己的生意模式,比如怎样与商业伙伴计算利润或佣金的方程式,整体的企业架构等等。很可惜的是,马来西亚专利法已经列明这类生意模式不能被注册为专利。 

马来西亚特许经营法令能防止加盟商进行与特许经营商类似的生意模式,前提是双方得先签署了特许经营合约。



日出茶太只能阻类似商标

比如,“珍珠奶茶大战”里的日出茶太(Chatime),可以根据双方签署的合约制止Tealive经营类似的生意模式,却不能阻止别人经营珍珠奶茶的连锁生意模式。 

虽然说现阶段联邦法院暂缓了上诉庭的禁止令,可是这个暂缓令是暂时的。联邦法院是马来西亚的最高终审法院,从上诉庭上诉到联邦法院必须先获得准许,才能对案情进行审讯。

如果最终得不到批准,那么暂缓令将失效,Tealive就不能再运作了。 

日出茶太不能阻止他人经营珍珠奶茶,但任何人也不能使用和日出茶太一样或类似的商标,否则将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如果店铺的设计与日出茶太相似,日出茶太甚至可以控告他假冒(Passing Off)。

假冒和商标侵权不同的是,假冒不一定局限于商标侵权,而是侵权者诈称和产权拥有人有关联,比如说诈称是其中一家分店或加盟商。

表达方式相异不算侵权

近年来流行穿越的剧情,很多小说和电视剧都使用穿越到古代的点子。任何一方都很难声称穿越的点子是他的。但是,每一本小说的创作,撰写和表达方式都不一样,因此都能受版权法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版权法保护的不是点子,而是表达方式。 

其实即使一样的元素,只要能够轻易的识别出差别,就可以是两项不一样的知识产权。

比如以猫头鹰作为商标,一方的猫头鹰是可爱的,另一方是耍酷的,那么就形成互不侵犯的商标了。另一项例子是,两名画家都画一样的风景,各自也有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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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言商

出门“踩狗屎”是福是祸?/许剑文

古人曰:“踩狗屎,走狗运”,这和我们常说的“出门踩狗屎”有异曲同工之妙,民间流传的寓意是出门遇贵人或事业上会有好事!

但有时候,表面上遇贵人,实际上却是小人,到头来一场空欢喜,这一坨狗屎倒是不踩也罢!这种事在商场上屡见不鲜,做生意的老板们必须要慎防,以免努力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有个朋友,生意做得有声有色,属于赚得不少的小老板,但是比较安于现状,不需要冒太大的险,有次出去聚会应酬,偶然认识了一个号称是商界某某大老板亲戚的人,俩人还一见如故、言谈甚欢。

结果谈了几次,这位商界某某大老板的亲戚很真诚地建议,觉得友人的生意前景很好,应该再扩展业务,他有意出钱投资,甚至还帮友人想好整盘计划,包括上市筹资。

关键时刻掉链子

原本友人是比较知足的人,现在突然有一位感觉很靠谱的金主出钱出点子投资他,就燃起了他的斗志,开始精心策划未来发展和上市大计。

基于一种信任和一见如故的感觉,友人是没有对这位金主做任何背景调查的,纯粹相信他的为人,这也为后来发生的事埋下伏笔。

本来业务拓展和上市计划同时进行,上市筹集的部分资金用来拓展业务,当时生意规模还不大,就筹备上市杰出企业加速平台(LEAP)板,但是一切就绪要开始下一步了,原本可以的金主不见人影、顾左右而言他了,说不想在LEAP上市,说要搞好生意才挂牌创业板。

之前的所有准备因此功亏一篑,如果目标是创业板和拓展生意,友人只能重头再来,尽管感到些沮丧,他还是选择相信这位金主,于是就听信了他的话寻找土地建厂。

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了兴建这座工厂,友人匆忙拍下一块高价地皮,但是关键时刻金主又掉链子,到了要拿真金白银出来的时刻,一开始找不到金主,后来又叫友人自己先垫付资金。去哪里找钱先垫着?那只可以先用公司的名义贷款买地建厂。

后来友人急着找金主注资,金主神龙见首不见尾,最后才说手头紧暂时没钱;这下要摊还贷款,公司财政就吃紧了,只好想办法在期限内折价脱售地皮,拓展计划不得不暂搁,优先拯救财务。

从上市计划告吹到资金不到位,从高价买地到折价脱售,我感觉在这短短几年,友人被这位某某大老板的亲戚真的是“玩”到团团转,简直就是“飞来横祸”!。

筹备上市的经费、垫付贷款利息、折价卖地的亏损,这些都由友人独自承担,除了这些金钱上的损失,他这些年来的努力几乎付诸东流,最后既浪费时间又耗费了金钱,最终回到了起点。

倘若当初能够先上市筹资,至少还有一些实质性的发展,不至于陷入如今这般困境。这几年市场环境已大不如前,已经错过上市时机,现在要做已不仅仅是重新开始那么简单,至少公司业绩要重回正轨才可以。

也许会有人觉得这位友人本身做事不严谨,随便就相信人,有点盲目了,毕竟现在的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谈话之间营造的好感,也不知道有多少巴仙是真,又有多少隐瞒没有告诉你。

诚信很重要

就像友人遇到的这位金主,他确实是某某大老板的亲戚,不过就是仅此而已,并没有其他的助力;资金也是有的,但就刚好不在这位金主的掌握之中,因为他也没有百分百话语权,这些都是必须要很深入了解才会知道的事。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位金主就是不老实、没诚信!如果友人在合作前,事先做好背景调查,至少后来做事会更谨慎一些。

这些背景调查很有必要做,不管是大生意还是小生意,不管是四处打听还是通过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搜集资料,至少自己理智一点观察分析,有了这些背景资料,合作起来才更有底气。

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事业,望各位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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