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知识产权 生财有道/陈行鸿

我们不时都在新闻看到跨国企业如苹果和三星,在世界各地上演专利权的攻防战,斗得天昏地暗,最近就连高通和华为也加入战围。

我们现在简直就是处身于科技的战国时代。



往本质上说,这些跨国企业争的不是对错,而是在攻城略地。表面上是打得难分难解,暗地里却亦敌亦友,也在交叉使用大家的技术。

可惜许多大马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意识,还停留在“保护与否”的阶段,往往经过一番挣扎决定保护知识产权后,就把证书裱起来,并没有多加思考利用知识产权作出全面的商业布局,让自己多几项营收来源。

其实,法律上并没有既定的商业模式,只要不违法,我们都可以发挥小宇宙自创有效的方法。

目前,市场比较常看到的模式如下:

授权使用(Licensing)



这是比较常见的模式,即知识产权拥有人,授权别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注册拥有人再收取授权使用的费用(Licensing Fee)。

比如说,A 企业自创了一套语言教学课程,它可以为这套教学课程注册商标和版权,然后把这套教学课程授权给各家补习中心售卖或做教学使用。

补习中心在打广告的过程中,也可以使用A 企业的商标,而A 企业可以向补习中心收取授权使用的费用。

除了收取费用,也有不少企业进行交叉授权(Cross Licensing)的合作模式,即双方都有各自的尖端科技,同时也对大家的科技有兴趣,那就用自己的科技换取对方的。无论是应用在自己的产品,或者联合研发新产品都可以。

特许经营(Franchising)

特许经营和上述的授权使用,其实有许多相似之处,造成许多人混淆。而两者最大的差别是,特许经营许的是一整个商业模式,不仅仅是单一商标或者产品授权。

比如说肯德基的快餐特许经营,所有的加盟商都必须确保商业模式的统一。

所有的运作、价格、广告、甚至取货的供应商,都必须严格根据特许经营合约执行。

此外,特许人必须先向特许经营委员会注册,才能开始招揽加盟商,否则即是违法经营。

许多人会问授权使用或特许经营的收费该如何计算。其实,这并没有硬性规定的计算程式。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本益比,商量出一套双赢的模式。

有些人会一次性的收取规定的数目,有些人会在销售额或者利润上提取若干百分比。

联营合资(Joint Venture)

平时我们都说“你出钱,我出力”,在这里则可以“你出钱,我出脑”,我们可以用知识产权注入合作的企业以换取股份。

甚至在取得股份后,再向公司收取授权使用的费用。当然,这得要该知识产权有相当的价值,和所有股东同意才行。

直接售卖换取长期合同

有些企业在研发了一项新科技后,就直接售卖了知识产权给别人。由于需要定期的保养和技术更新,该企业可以在跟买家再签订另一份长期合同为买家提供服务。这样既可以得到可观的卖价,也可以换得长期的稳定收入。

免责声明:以上资讯只供分享及参考并非正式法律意见。读者可依据自身情况再咨询作者或其他专业人士。

 

 
 

 

反应

 

财经新闻

大马仅10%中小企注册品牌

(新山1日讯)国内只有10%的本地中小企业,在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注册其品牌和产品。

MyIPO主席莫哈末祖汉博士表示,过去6年,为产品和品牌申请知识产权的个人数量稳步增长。然而,却只有10%的中小企业在MyIPO注册他们的产品和徽标。

“大马拥有超过20万名本地企业家,但向MyIPO申请产品和品牌专利的中小企业却非常少。”

他今日出席MyIPO at Heart活动后透露,2023年,MyIPO共接获6万1600份产品图案申请,其中超过4万500份成功注册。

“去年,我们共收到6万5660份申请,其中5万1591份已注册。

“鉴于中小企业注册‘消极’,为此,我们放眼今年接获7万份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MyIPO注册申请,借此保护他们的产品和品牌。”

莫哈末祖汉表示,MyIPO将与各州政府紧密合作,推动更多人进行注册。

他强调,提升意识至关重要,尤其是要让本地企业家明白,保护他们的产品和品牌免受侵权的必要性。

“教育是关键,许多人仍未意识到在MyIPO注册的重要性。尤其是中小企业,开展业务之前必须拥有其产品的版权。

“一旦在MyIPO注册了产品、品牌或徽标,他们就能对任何制造假冒商品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

反应
 
 

相关新闻

亚亦君令补选
南洋地产
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