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被指没改善贷款止赎操作
美国汇丰罚款1.45亿

(华盛顿10日讯)汇丰控股将支付3250万美元(1.45亿令吉),来了结监管机构的指控;美国监管机构指称,该行没有遵守命令改善抵押贷款止赎操作,之前的操作流程在2008年信用危机之后伤害了借款人。

货币监理署(OCC)对汇丰处以这笔罚款;之前该机构得出结论,汇丰现在遵守了货币监理署2011年以来的命令。



汇丰发言人罗布谢尔曼周一通过电子邮件表示:“我们很高兴OCC对于过去几年我们在抵押贷款方面所作改进的评估,汇丰现在更合规,对客户更友好。”

此前,富国银行去年支付7000万美元(3.13亿令吉)了结类似案件,U.S.Bancorp则支付1000万美元(47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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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经

“燃油大王”林恩强欲申请破产 同意支付清盘人近148亿

(新加坡30日讯)“燃油大王”林恩强和他的两名子女同意支付近36亿美元(约148亿令吉)给石油贸易公司兴隆集团清盘人,以结束这桩民事案件,他和子女也将申请破产。

根据《联合早报》,在周一的审讯中,兴隆集团(Hin Leong Trading)的清盘人和最大债权人汇丰控股(HSBC),同意由法庭作出协议判决(consent judgment),林恩强与两子女将支付35亿8533万美元和每年5.3%的利息,以及3000元费用。

协议判决是指诉辩双方达致协议后,由法庭在双方对判决都同意的情况下,无需审讯而作出裁决。

林恩强和他的两名子女都将申请破产,因为他们被全球资产禁制令(Mareva injunction)冻结的资产不足以偿还35亿美元加上利息和费用。

林恩强在他的声明中说,他之前向所有索赔人提出,将同意在不承认责任的情况下做出判决。

胜科热电厂(Sembcorp Cogen)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redit Agricole)已经同意林恩强的提议,接受不承认责任的判决,金额为1亿4230万美元(约5亿8657万令吉),目前判决正在办理中。

林恩强已要求其他索赔人在这星期对于他的提议作出回复。

林恩强在声明中表示,虽然他继续否认所有民事诉讼的指控,但不想再占用法院的时间和资源。因此他向所有索赔人提出,将同意在不承认责任的情况下做出判决。他也说:“我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支付所有索赔人,因此将申请破产。”

代表清盘人的律师是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高级律师开明德(Cavinder Bull)的团队,代表林恩强的是文达星律师事务所(Davinder Singh Chambers)律师。

不过林恩强的事件还未了结,他在另一起刑事审判中被判犯有与欺骗和伪造有关的罪行,定于10月3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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