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证监会起诉2人
涉英迪内线交易

(吉隆坡7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发表文告,于上周三(12月30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邓春光(译音)和陈文华(译音)涉及英迪控股(Inti)的股票内线交易。

根据文告,2人涉及在2007年9月13日和9月18日,掌握了未公布资料后,购入现已从大马交易所除牌的英迪控股股票,涉嫌内线交易。



邓春光当时为英迪控股的非执行董事。

禁任上市公司董事

证监会指出,相关的内幕消息,该公司在2007年9月19日向马交所宣布,即美国罗瑞特教育集团(Laureate Education Inc)发出收购献议。

当时,罗瑞特教育集团献议以1亿2660万令吉,或等于每股1.20令吉,收购Inti大股东即Inti Supreme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证监会要求2被告交出总值29万3502令吉,即等于2人从内线交易中获利的2倍金额,同时,2人也将面对高达100万令吉的民事罚款。



证监会还要求禁止两人在5年内,出任任何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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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严惩违反者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观察地法庭对“利高刘”(Repco Low)的刘添福,操纵市场有罪的判决。 

其一是负面的看法,近20年的司法斗争,结果是判决的金额代表正义被否决了。



其次自然是正面的,即在股市里没有罪案是能够逃避制裁,肇事者迟早难逃法网。

不过,执法当局努力执法,惩罚罪犯违反正常市场运作的罪行,已是不争的事实。

最新的例子是法庭对两名人士涉及英迪控股(Inti)内线交易的判决。

我国的执法者带出的讯息是很明确的:他们的确有在监督,即使要花上很多时间搜集所需的资料和证据以打赢官司。 

另一方面,油价疯狂的下挫,持续成为我国关注的关键性课题。



随着美国纽约原油和布兰特原油跌至每桶30美元的12年来最低, 是时候叫我国政府重新检讨2016年财政预算案了。

油价续挫威胁经济

政府不该美化这个课题,以石油目前的价钱,经济将面对全新的挑战,这不只是涉及我国的主权信用评级,也影响经济表现,威胁职业保障、企业盈利和增长。

世界银行调低我国今年的增长目标至4.5%(预计去年增4.7%和前年增6%),显示国际金融界关注我们的经济挑战。 

此外,中国经济放缓,贬值的人民币汇率和股市抛售,我国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因为中国的我们最大的贸易伙伴。

总的来说,政府应该想办法来应对低石油和低棕油,和中国放缓的双重挑战,而不是像鸵鸟般把头埋在沙里,假装一切正常。

谢谢!

丽塔
市场监管消息证监会诉2涉内线交易者

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于去年12月30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邓春光(译音)和陈文华(译音)涉及英迪控股(Inti)的股票内线交易。 

根据文告,2人涉及在2007年9月13日和9月18日,掌握了未公布资料后,购入现已从大马交易所除牌的英迪控股股票,涉嫌内线交易。

邓春光当时为英迪控股的非执行董事。 

证监会指出,相关的内幕消息,该公司在2007年9月19日向马交所宣布,即美国罗瑞特教育集团(Laureate Education Inc)发出收购献议。 

当时,罗瑞特教育集团献议以1亿2660万令吉,或等于每股1.20令吉,收购英迪大股东即Inti Supreme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证监会要求2被告交出总值29万3502令吉,即等于2人从内线交易中获利的2倍金额,同时,2人也将面对高达100万令吉的民事罚款。 

证监会还要求禁止两人在5年内,出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

评论

在计算入证监会针对英迪股票内线交易的执法行动后,证监会已经采取更严厉的手法,来制裁内线交易的罪犯,例如施加更巨额的民事处罚和禁止犯罪者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达5年。

我们希望这将成为一个以严厉的处罚,来惩罚犯法者的案例,以阻止市场参与者犯下类似的罪行。

本周重点观察股东大会及特大:
星狮集团(F&N)股东大会

●日期:21/01/2016 

●时间:10.00 am

●地点:Sime Darby Convention Centre, 1A, Jalan Bukit Kiara 1, KL

要点/课题 

在年报第42页里,提到集团收购了亚庇工业园(KKIP)21.3英亩土地来建筑一所具有年产量达400万PET瓶饮料的新厂,来取代亚庇目前的工厂。

I.请问这项投资的资本开销是多少?

II.集团的清真和非清真的产品比率是多少?

III.在清真和非清真产品的全球策略当中,集团打算达到怎样的比率?

和合建筑(HoHup) 股东大会

●日期:22/01/2016 

●时间:10.00 am、10.30 am

●地点:Bukit Jalil Golf & Country Resort, KL

要点/课题

1. 有关于建议股东授权相关人士交易(RRPT)的致股东通告里,提到至少会用两个第三者于同期的其他交易,来比较相同的产品/服务,以及数量,以确保提供的价钱和条款是公平和合理,以及不损害小股东利益。

(a)请问公司在公平原则和正常商业条款之下。如何比较和确认RRPT的价钱和条款? 

(b)董事局如何寻找其他两个第三者的交易,以及用来作为比较?他们的名字和核心业务?他们的公司和营运的地址?采取什么措施来评估其价钱和条款的竞争力? 

(c)考虑到拿督嘉卡纳的GWSB的一名董事(HHVKK的75%控制子公司)和TREAM的董事,也是TREAM的大股东之一, 

I. 请问他在和合建筑的角色、责任和义务?

II. 身为利益董事,TREAM的大股东和相关人士,若他担任子公司董事,薪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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