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郭素沁促商家助宣传
产品贴“爱我棕油”标志

郭素沁(左)展示Saji品牌的棕油。右起为哈里斯法兹拉及山敏卡马鲁扎曼。

(莎阿南30日讯)原产业部长郭素沁促请棕油产品制造商在各自产品上张贴“爱我棕油”(Sayangi Sawitku)标志,支持这项油棕运动。

她说,此措施是推广使用棕油生产食品及生活必需品。



“我们要棕油产品制造商张贴爱我棕油标志,因为有些人不知道棕油使用广泛及多用途,可制造各种食品如食油、巧克力、冰淇淋,或个人护理品如肥皂及唇膏,甚至是车辆燃料。

“目前FGV控股在其Saji品牌产品及载送食油的公司车辆张贴标志。”

郭素沁今日为FGV控股爱护我的棕油运动主持开幕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与会者有FGV控股集团总执行长拿督哈里斯法兹拉、Delima油类产品私人有限公司代总执行长山敏卡马鲁扎曼等。

介绍棕油好处

爱护我的棕油运动是由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于3月推介,旨在介绍棕油的好处及对国家的贡献。



郭素沁希望FGV公司及其他业者成为政府代言人,向人民宣传棕油好处,让人民有信心使用棕油食品,提高国内对棕油的需求。

“这包括让人们有信心使用B10生物柴油,作为交通工具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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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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