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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成人需了解的事/郭志源

长大成人,这是千禧世代广泛应用的一个词汇,意指年轻人已可承担起成年人的责任,例如有稳定的工作、自己付房贷或房租等。

这是你可自豪地告诉父母,他们大可放心让你自己成长,自己已全面长大成人。



人们不会以年龄来定义长大成人,反之,是你已取得的成就。

然而,长大成人这个词汇就像是兽医,而我们都是一群狗儿,为乘车而兴奋不已,直到我们知道去向。

你是否已查明去处?当你真正踏入成人的圈子,可能会面对重重障碍,包括如何与他人一较高下或并驾齐驱。

成人的人生阶段是以各种负担开始,以财务自主为终。



我们努力获取一份稳定的工作,为有能力支付各项费用及债务而沾沾自喜,我们努力存钱以拥有自己的第一辆车子或房子,当然,我们有能力养活自己和家人。

但以上只是成人生活的第一阶段,当面临负债时,我们须面对贷款的风险。

这包括汽车、房屋及商业贷款,这是成人生活的第二阶段。

实现财务自主

到了第三阶段,我们希望透过每月扣除各项开支后所剩下的余款来进行投资,以累积更多财富。

财务自主只会在成人阶段实现。

最后,有关财富将会获得保存与分配。

是的,以上所说我都懂。

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变老?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以下的问题。

这些问题纯粹是供提高觉醒,你无需知道答案及成绩。

请根据以下5种标准答案,回答下列问题:

1-完全不是

2-半信半疑

3-稍微认同

4-认同

5-强烈认同

1.你是否适合工作以赚取收入?

2.你是否认同,一份好的医药保单,可让你高枕无忧?

3.你是否拥有一份医药保单?若无,请继续留意以下问题

4.你是否认为,你现有的医药保单,足以应付你因任何无法预见的疾病而需承担的医药费?它是否足以应付当前的医药费通货膨胀?

5.你的医药保单是否保障你的配偶与孩子?

6当你因无可预见的疾病,造成你无法工作,你的医药保单能否替代你原本的收入?

7.列出一旦你确诊患上其中一种严重疾病,你可能须承担的医药费。(这里指的是须在深切护理病房留医的器官衰竭疾病)

8.若你不幸患上36种严重疾病其中一种,你的医药保单能否在36个月内,为你提供重大资产、银行与商业贷款的保障?

买保险保障自己和家人

我会提出以上重点,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生命何时来到终点。请尽早保障自己和你的收入。在人生的所有阶段,我们都需要有足以应付任何疾病与意外的保障。

我们都知道,一旦患上严重疾病,你的医药账单可能相等于你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金。

一份涵盖全面医药与意外利益的保单,将有助你面对突如其来的庞大医药开销。

若这场“暴风雨”带有一些手尾,需要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医治,那该怎么办?又或者,它出现最坏的情况,变成长期的病痛,甚至夺命?你是否有一个涵盖严重疾病保障的替代收入?

一名32岁青年创业,进行食肆业务,并通过银行贷款买下一个公寓单位。

不幸的是,两个月后,他患上缺血性的中风,造成他昏迷至今。其家人从此失去经济支柱,妻子则兼职帮补家用。同时,她还必须照顾患病的丈夫及照料家庭。

青年的生意被迫结业,妻子也决定转卖该公寓单位。

在此情况下,其太太或许须查看丈夫的医药保单,是否涵盖全盘注销主要资产与商业贷款的保障利益。

我猜想为何要这么做。有关医药保单的医药利益又是什么?太太要如何使用有关利益,以在照顾丈夫之余,还可用来维持生计?保险公司将向谁作出理赔?

有关保险金将转移到丈夫的户头,然而,如果丈夫在发生不幸事故前,已通过一名专业的财务规划师做好一份信托契约,那么,有关利益可以转移给妻子。(备注1)。

立遗嘱避免财产纠纷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财富分配与保存。回教徒的遗产是依循回教法律,而非回教徒的遗产则受1959年遗嘱法令及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监管,后者于1997年进行修正案。

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没有遗嘱的情况有好几种,并阐明分配财富的固定方程式。(备注2)

不幸的是,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你自己。

一些家庭拥有往生者的遗产,一些继承生意,但一些却背负债务。妥当分配遗产,将可减少家庭内部纠纷及负面的后果。

任何人生前如果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其遗产将根据遗产分配法令来进行分配,而遗嘱认证过程预计会更长。

一份遗嘱通过需要委任一名执行人及一名信托人,以负责管理有关遗产。

此外,你可选择受益人及你的遗产如何进行分配。

一些家庭可能会选择聘雇私人信托公司,来管理有关遗嘱。

不过,如果需要特定的技巧来管理有关信托,那么,顾问人员须针对信托人的能力给予忠告。遗嘱可连同一份家规,并根据有关家庭所作出的决定,来处理各项具有争议的课题。(备注3)

上述步骤都很简单,不是吗?只要你越早了解上述事项,长大成人或成家立业可以是一件简单的事。祝你好运。

备注:

1.Malaysia. Trustee Act, 1949 (Act 208) & Trustees (Incorporation) Act 1952 (Act 258). Kuala Lumpur: International Law Book Services; 1984; p7-8.

2.Inheritance (Family Provision) Act 1971 (Act 39) & Distribution Act1958 (Act 300). Kuala Lumpur: International Law Book Services; 2000;.

3.Daniel Montemerlo and Lohn L. Ward: The Family Constitution:Agreements to Secure and Perpetuate your Family and your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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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卫长:让医药险保客安心 国行应厘清“共同支付”

(吉隆坡17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博士说,国家银行应厘清医疗与健康保险/清真保险(MHIT)产品的“共同支付”功能,以让消费者安心。

他说,“共同支付”功能由国行管理,他认为发布策略性的沟通很重要,避免(实施时)引起恐慌。

“我要求国行给出明确解释。只要不为人民和医疗机构造成负担,我们都希望给予支持。

“若更多人没有保险,他们将被迫前往(公共)医疗机构。”

祖基菲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应伊党瓜拉尼鲁斯国会议员拿督阿里亚斯拉萨,有关政府遏制医疗通胀的措施,以及是否对“共同支付”功能进行了影响研究的提问时这么说。

国行早前宣布,从9月1日起,保险公司和回教保险公司必须为消费者提供选择,以购买具有“共同支付”功能的医疗健康保险和回教保险产品,让消费者享有更便宜及实惠的选择。

去年医疗费涨12.6%

祖基菲里阿末坦承,国内医疗成本持续上涨,因此,他敦促私立医疗机构在提供以价值为基础的服务时,考虑通胀因素。

“ (不应该是)‘为服务付费’,而是‘为结果付费’。如此一来,就达到了花钱的(意义)。”

他续说,在药物成本方面,药物定价是透明的。

去年,大马的医疗费用通胀率为12.6%,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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