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陆兆福:确保安全
研究电召摩托车监管条例

陆兆福(左三起)及社险总执行长拿督斯里莫哈末阿兹曼等人,观看一名国能职员的安全驾驶摩托车技术。

(芙蓉27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强调,虽然内阁原则上同意落实电召摩托车服务,但在执行前,还须研究及拟订运作的监管条例,以确保安全。

他说,电召摩托车服务广泛,也包括速递食物、递送文件包裹,虽然我国早于20多年前就已有速递食物的电召摩托车服务,但至今仍没有任何指南,随着此服务的普及,因此必须要有一个监管架构,包括规范骑士的安全驾驶。



他今日在森州国能大厦为社会保险机构与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联办“上下班安全支援计划”课程主持开幕后,向报界发言。

他说,电召摩托车服务的确有出现反对的声音,不过最重要是安全问题,所以应趁此拟订监管架构,管制安全。

“就如电召速递食物服务,由于必须在设定的时间内把食物送抵,所以递送员往往危险驾驶,虽然经常接获投诉,可是政府却没有相关的条例管制。”

他认为,政府原则上同意电召摩托车服务,并不等于没有设下条件,任由发挥,因为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骑士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能作出妥协,必须以各方安全为首。

不干涉航空公司索赔



陆兆福指出,吉隆坡国际机场系统失效调查委员会有权召见机场相关单位或到机场调查,详细的调查报告将于一个月后,提呈内阁。

针对一些航空公司准备向大马机场公司索赔,陆兆福说,这是航空公司与机场公司之间的事,他不愿置评。

他说,该部严正看待机场系统故障事件,因此昨日就会见首相,并在取得批准后马上设立调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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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长:结构未验证测试 禁用违规复新轮胎

(吉隆坡12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道路使用者不得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复新轮胎,因为其结构未经验证且未进行适当测试。

他说,根据1959年交通工具规则(制造与执行)规定,只有通过强制性标准认证的复新轮胎才允许在道路上使用。

他进一步表示,涉及复新轮胎必须符合陆路交通局(JPJ)所执行的3项强制性标准,分别是马来西亚制造标准(MS224)、联合国条例R108轮胎,以及联合国条例R109轮胎标准。 

他在国会书面答复中说:“符合标准的是经过耐久和性能测试的复新轮胎,证明它们可以安全地在道路上使用。”

他是在回应国盟马莫国会议员莫哈末纳兹里提问有关商用车辆使用复新轮胎的监管机制时,如是回应。

此外,陆兆福强调,针对轮胎结构特性和测试的验证至关重要,且必须根据已实施的标准或规范进行。

“这是为了降低风险,尤其是有关交通轮胎爆裂有可能威胁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说,陆路交通局也将通过道路执法或通过电脑验车中心定期检查,持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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