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除非修改法令
社险无权扣押外劳薪金

阿丝莱丽

(吉隆坡18日讯)社会保险机构副总执行长拿汀阿丝莱丽说,雇主扣除外劳20%薪金供“保证金”用途,牵涉修改1969年社险机构法令和1955年雇佣法令。

她说,社险机构无权扣押薪金,所以只能够通过修改这两项法令来这么做。



她指国家劳工咨询理事会(NLAC)技术委员会正在研究如何推行扣薪措施。

阿兹莱丽昨日推介电视台节目Bangkit#Perkesoprihatin后,对记者这么说。

她说,日本和韩国已推行扣薪措施。

“社险机构不能随意扣押外劳薪金,除非修改相关法令,允许我们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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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社险保障填补医保缺口/南洋社论

医疗保险费飙涨在国会摊开讨论以后,不论是政府、国家银行、业者或是保客,都没有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在通货膨胀带动下的成本上升,以及索赔率的增加,似乎没有全面的赢家。受到其他保客的索赔影响,懂得照顾自己的健康,不胡乱索赔的优良保客也无可避免面对保费涨,成了最大的输家。

至于监管医院的医药费用,不让同样的疾病开销因现金支付或以医药卡支付产生过大的差距(理应维持在少于30%的价差)。

无索偿折扣更合理

还有,实行类似汽车保险无索偿折扣(NCD)的举措,让有和没有索赔的保客之保费产生差异化,没有索偿者保费不涨,甚至可享有折扣,频频索赔者将被调高保费,这些措施不是比强制起保费导致保客要断保,更显得奖罚有序吗?

与此同时,常被人民忽略的社会保险,近期因为计划优化其产品和保障,正逐渐引起人民的注意。

众所皆知,社险的保障只限于因公受伤,即在工作时间执行任务或职责时发生意外才可以索偿,所以不大受自雇人士欢迎。

由于这项保险是从职员的薪水中扣除一小部分,再加上雇主也缴纳另一小部分作为保费,所以,受雇人士多半不会详细了解自己的保费和保障。

一旦离职或转为自雇人士时,很容易就搁下不缴保费,以致断保,在意外发生以后,失去索赔的机会。

非工伤享医疗保障

如今人力资源部正在研究修正法令,纳入非职场意外投保计划,除了24小时保障以外,还提高医疗福利,让员工可以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相关事故一样可以索赔,而且可以选择到政府或私立医院接受免费医疗服务,不禁让为医疗保费大涨而烦恼的人民感到兴趣。

不但如此,社会保险福利现在已经扩展到自雇人士。符合资格的自雇人士,一样可以参与社险计划,在意外发生以后得到赔偿。

由于社险的保障期限为一年,因此保费比私人保险的长期保单来得便宜。而且,保险可以涵盖保客去世以后,每月赔偿一笔生活费用给其家人的保障,这是私人保险所没有的。

唯一要小心的是,社险不会提醒会员缴交保险,会员一旦忘记或没有及时缴交,断保的情形就会发生。

预料人力资源部很快就要推出24小时非工作保障,如果收费低廉合理,相信它将引起热烈响应,甚至有机会填补人民买不起医疗保险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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