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

促中央制定反跳槽法 雪动议引发激辩

(莎阿南16日讯)由民主行动党武吉加星州议员拉吉夫提呈的“要求雪州政府制定反跳槽法令”动议,因抵触联邦宪法,最后修改为促请中央政府制定反跳槽法令,一旦有国州议员跳槽,就得悬空议席,以确保没有辜负人民的委托。

修改后的动议,最后在雪州议会通过,不过,朝野议员却因该动议而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拉吉夫今午在第十三届第三期州议会第二次会议提呈动议,要求雪州政府制定反跳槽法令,以强制退党的州议员自动悬空州议席。

该动议不止遭到反对党议员非议,就连希盟议员也认为有关建议抵触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1)(c)所有公民皆有结社的自由。

参与辩论的议员认为,反跳槽法令必须通过联邦修宪,而非州的权限。

“我国有两个州属都有反跳槽法令,但都不能执行,因为抵触联邦宪法,这样雪州何必重蹈覆辙?”

因此,希盟中路州议员法鲁拉兹援引议会常规,建议修改拉吉夫提出的动议的字眼。

有关修改拉吉夫动议的建议被接纳,最后修改成促请中央政府制定反跳槽法令,一旦有议员跳槽,就得悬空议席,以确保没有辜负人民的委托。

丹反跳槽法被判抵触联邦宪法

吉兰丹州政府于1991年将反跳槽法纳入州宪法,然而,该条文在1992年州政府起诉跳槽议员时,先后被吉隆坡高庭和联邦法院宣判抵触联邦宪法而被撤销。

此外,沙巴政府也曾在1986年修订州宪法,以纳入反跳槽条文,1994年被联邦法院援引丹州判例,裁决条文违宪。

国阵双溪班让州议员拿督英然揶揄希盟政府,执政中央22个月没有修宪,然而倒台后才来要求中央修宪。

英然揶揄,希盟当时候执政联邦政府,是不是希望当时候的反对党议员跳槽,但政权如今更迭后,反而吵着要修法,不可理喻。

“联邦宪法第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已清楚阐明,所有公民皆有结社的权利,所以任何议员随着政治倾向的改变,选择加入别的政党并无不妥。”

针对这项指控,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反驳国阵执政60年也没有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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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祖莱达跳槽赔10万 公正党将研究裁决理由

(布城12日讯)公正党前总秘书拿督斯里赛弗丁回应关于该党前副主席祖莱达跳槽违约案的上诉庭裁决,表示党将与律师团队讨论判决细节,并研究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指出,上诉庭裁定祖莱达支付赔偿金的金额从1000万令吉大幅减至10万令吉,但定罪事实不会改变。

他说,在采取下一步行动前,公正党会研究上诉庭的判决理由。

公正党索偿做法正确

“与高庭判决的不同之处在于金额,但就案件定罪的事实而言,全部都发生(违约)。”

也是内政部长的赛弗丁今日出席内政部常月集会后,在记者会这么说。

他指出,上诉庭维持定罪的情况,意味公正党索偿的做法正确。

昨日,以拿督史美珍、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末卡马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裁决,违反不跳槽契约的祖莱达所需支付的赔偿金,从1000万令吉减至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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