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

前夫没付赡养费 患病妇女生活陷困

(双溪毛糯30日讯)中年离婚妇女申诉前夫没有按照法庭裁决支付赡养费,生活陷困。

56岁黄姓妇女今日在甲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余保凭陪同下,上门追讨赡养费,但却找不到人。
 
黄姓妇女于1983年与丈夫注册结婚,育有3名女儿及一名儿子,并于2016年患上焦虑症及气喘,随后前夫就向她提出离婚。2017年正式离婚后,法庭判决前夫每月支付1000令吉赡养费。

黄姓妇女说,前夫在2018年只给了4个月赡养费后,就没有再给赡养费,只有一次在媳妇提醒下,于2018年11月给了500令吉后,就没有下文,前后只给了4500令吉赡养费。

她指出,17岁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前夫,19岁出嫁,并在4名孩子长大后,才在夜市当小贩,直到前夫提出离婚,另结新欢。

“法庭裁决前夫每月支付1000令吉赡养费,2人共同拥有的组屋归我,而共同居住的居所,我须于2018年7月搬出去。”
 
她搬离原来居住的住家后,就回娘家与83岁母亲同住。因有病在身,她无法工作,为了生活出租该组屋单位,每月收取450令吉租金充当生活费。
  
黄女士的4名儿女,每人每月补贴50令吉给外婆,作为母亲的租金。 
 
此外,黄女士申诉,从2018年,她每月只依靠450令吉生活,生活陷入困境,同时每两个月需要看医生,医药费由4名儿女分担。 

余保凭盼妇女部设执法组 

助离婚妇获赡养费

甲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余保凭在记者会指出,他曾经联络事主前夫,对方也答应会给前妻生活费,但至今没履行承诺。之后,他无法再拨通对方电话。
 
他表示,他将协助事主咨询法律援助局的协助,确保事主前夫履行对前妻的基本责任。 

余保凭希望妇女及家庭部关心及注重妇女权利,成立协助离婚妇女获取赡养费的执法组,审查法律程序保护及保障离婚妇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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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法庭谕玻璃市前大臣 支付前妻赡养费

(吉隆坡4日讯)乌鲁冷岳初级回教法庭周三谕令玻璃市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兹兰曼,支付印尼籍前妻索瓦阿里1万2850令吉赡养费以及2000令吉的堂费。

索瓦阿里的代表律师拿督再努里查在审讯结束后向媒体表示,法庭谕令阿兹兰曼分两期支付上述款项,期限为明年1月30日之前。

“我的当事人曾要求前夫支付总额2万700令吉的赡养费,但最终获批金额较少。法庭也明确规定付款时间,不得拖延。”

现年63岁的阿兹兰曼与索瓦阿里(42岁)于2010年3月21日在玻璃市结婚,两人在12年的婚姻中未育有子女,并于2022年8月25日正式离婚。

根据诉讼文件,索瓦阿里曾要求支付3个月的离婚期间开支,包括膳食(3000令吉)、衣物(1500令吉)、药物(600令吉)、个人物品(500令吉)、水电与宽频费(500令吉)、房屋及草坪清洁费(300令吉),以及其他杂费(500令吉)。上述费用每月合计6900令吉,三个月总额为2万700令吉。

再努里查补充,索瓦阿里于2022年11月4日向莎阿南回教法庭入禀诉讼,要求追讨离婚后拖欠的赡养费,总金额高达1534万令吉。她还指控阿兹兰曼在婚姻期间未支付超过34万令吉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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