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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练被控猥亵男童 否认有罪万元保外

(吉隆坡14日讯)游泳教练涉嫌肢体猥亵5岁男童,被告在地庭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是27岁的黄贵和(译音),他被控于今年11月7日下午5时40分,在冼都一家游泳学校对该名男童做出上述行为,因此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d)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刑。

此案主控官阿蒂卡副检察司向法官阿兹鲁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阿兹鲁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的附加条件,保外候审,另择定此案于12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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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项强奸性侵继女罪成 游泳教练监263年鞭20下

(马六甲16日讯)游泳教练被控32项强奸及性侵未成年继女罪,认罪后被判监禁263年和鞭笞20下!

由于刑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35年。

现年36岁的被告昨日被带往爱极乐2个地庭面控,他被控于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在野新县进步花园一间住家强奸、以物体性侵未成年继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和第376(1)条文。

随后,被告对所有控状皆认罪。一旦在第376(1)条文下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刑,在第376 (2)条文下罪成,可判处不少于10年和最高30年监禁和鞭刑。

被告在没有聘用代表律师的情况下,在法庭认罪。

承审法官分别是莫哈末沙比利和法官达玛菲克里。

主控官表示,被告让受害者面临极大创伤,而且患上极度焦虑症状,因此要求法庭给予重判。

“当时仅13岁的受害者自2020年1月,几乎每天都被继父性侵,让她感到极度痛苦和厌恶自己。”

不过,被告则以还有年幼孩子需要照顾,太太没有工作和要照顾生病的父亲为由,要求法庭轻判。

2个法庭的法官听取了双方的论点和考量案情后,判处被告监禁263年和鞭笞20下,刑期从他于4月8日被捕之日起算起。

法庭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接受心理咨询,并在服刑出狱后接受警方监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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