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

控阻差办公鲁莽驾驶 食物贩卖商不认罪

(江沙19日讯)一名食物贩商因受疫情打击失去收入而没钱更新驾照、车险及路税牌,涉嫌逃避警方路障及追捕时将轿车倒退试图撞上巡逻车,同时撞伤一名公众,今日被控阻差办公及鲁莽驾驶,他否认有罪,法庭定明年1月12日过堂。

他否认有罪,法庭定明年1月12日过堂。

现年37岁的被告罗海扎,来自和丰彼洛第三区(perlop 3),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一时无法给予答复,江沙地庭法官罗海达允许其来自法律援助局的代表律师比拉维要求,让后者与被告沟通后,才回复。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12日约晚上7时,在江沙公主花园道路上,企图阻碍警务人员执行任务,并驾驶汽车倒退试图撞巡逻车,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53条文(妨碍公务);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12日约晚上7时,在江沙万浓路1公里处驾驶的宝腾国产车威胁公众安全,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5000令吉的刑罚。

比拉维求情指被告因疫情无法经营生意,零收入下没钱更新驾照、车险及路税牌,而且已离婚及需养育一名13岁的孩子,还有一名年老多病的母亲,即使要付保释金,也需向友人筹借。

比拉维认为,两项控状其实是同时间及同交通工具,不应分开提控,令被告面对负担不起的保释金,希望法官把保释金降低。

主控官西蒂哈妮达则认为,由于被告的举止威胁警务人员及公众,因此必需分开提控。
  
法官罗海达最终允许被告的首控状以3000令吉,及第二控状以5000令吉的保释金及各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定1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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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涉袭警阻差办公 越南主妇控2罪

(马六甲5日讯)越南籍家庭主妇被控两项分别持利器企图袭警及阻差办公罪,虽然她承认第2项控状,但由于其陈述前后不一,而不被法庭接受。

被告阮迪参虹(27岁,译音),被控于上个月16日晚上9时30分,在怡利某高级公寓用剪刀企图攻击警长莫哈末沙鲁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52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3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两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虽然她承认第2项控状,由于其陈述前后不一,导致法庭三度暂停审理此事,过后主控官芭努莎建议法庭不接纳被告认罪,同时建议法庭定下2万令吉的保释金,及被告需交出护照。

推事纳碧拉尼占最终批准被告由两人以一万令吉保外,并在6月13日过堂时,安排越南通译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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