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专偷摩托车卖零件 阿义口吃党3人控12罪

(马六甲27日讯)专偷摩托车、肢解摩托车并售卖零件的“阿义口吃党”首脑及两位同党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共面对12项控状,三人皆否认有罪。

三名被告莫哈末法立克(24岁,首脑)、莫哈末依斯马迪(32岁)及莫哈末法里斯(27岁),各别在两名推事莫哈末依兹旺及玛查娜瑟宁前面控。

莫哈末法立克面对8项控状,指他在2018年6月27日至今年10月30日之间,在甲市柏灵玉再也花园,被发现抵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不诚实地接收赃物)、第379A条文(偷窃摩托车)、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29(1)条文(拥有贼赃)。

他也被控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无法出示身分证而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a)条文。

至于阿斯马迪则面对两项控状,他于今年11月2日下午4时20分至5时45分之间,被发现丢弃及销毁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4条文(协助隐藏赃物)。

莫哈末法里斯被控于今年10月30日拥有一辆失窃摩托车,抵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三人的案件由拉勿达玛芝曼副检察司主控,莫哈末法立克的代表律师是拿督阿尔拉云拉仄,阿斯马迪代表律师是祖基菲里查卡利雅。

两名推事随后允许莫哈末法立克以6600令吉保外,莫哈末依斯马迪获准以2500令吉保释,莫哈末法里斯则以1800令吉保外。

所有案件分别将于明年1月11日及2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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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

专偷住宅区摩托车 破阿义口吃党捕7男

(马六甲14日讯)专到偏僻住宅区偷窃本田摩托车的“阿义口吃党”(Geng Ayip Gagap)首脑,是偷窃摩托车惯犯,把偷来的摩托车引擎、车身“肢解”后,再上网卖贼赃。

警方经过埋伏,将活跃约两个月“阿义口吃党”瓦解,先后逮捕七名巫裔男子 ,包括24岁首脑、19岁充作跑腿大学生,也起获大量贼赃及干案武器,并侦破13宗、损失约4万令吉的摩托车偷窃案。

甲中央警区主任阿夫占高级助理总监昨日在该警区副主任拉依兹慕克利斯、情报及行动警官依兹旺助理警监、查案官苏克里等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宣布警方成果。

阿夫占说,警方10月29日在武吉峇汝扣留24岁的“阿义”,也就是该党首脑;随后陆续到甲州多个地点扣留6名19岁至32岁的巫裔男子,包括两兄弟、大学生。

他说,“阿义”到偏僻的住宅区偷走摩托车后,把摩托车肢解,随后通过面簿、网卖或交给买家,以500令吉把摩托车零件转手卖出,接着把摩托车铁架弃至武吉南眉河里。

他指出,其中一名嫌犯特地租赁屋子充当“转卖站”,把准备卖出的零件放在屋里。

“大学生跑腿以50令吉,帮忙把贼赃送到买家手中,而这名学生明知道所送的货是贼赃。”

阿夫占说,首脑不只拥有偷窃摩托车前科,也曾涉及毒品、破门行窃案等。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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