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假警“卖电器” 女校工上当

(马六甲19日讯)一名女校工向一名冒充警员的不法分子购买被警方充公的电器,并缴付350令吉给对方,以为购买到廉价的电视及洗衣机,却不知是一场骗局。 

甲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副主任法兹里今日发文告表示,警方日前接获投报,指一名女校工日前与友人出外时,遇到一名自称来自甲州警察总部的警员,有关“警员”当时询问受害者,是否有兴趣以廉价购买警方充公的电器。 

他说,该女校工深信不疑,也答应以400令吉购买一台电视及洗衣机。受害人支付350令吉予对方,嫌犯也答应在3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 

他说,该“警员”(嫌犯)收到现金后就不见踪影,受害人得知自己受骗,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获投报后,也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的引诱他人移交财物),展开调查。” 

他表示,有关嫌犯事后被警方扣查。警方促请民众遇到任何向自己推销物品的陌生人都要加倍小心,不要轻易相信及把现金交个陌生人。民众受促一旦得知有人售卖充公物品可到附近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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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州16回刑法条文失效 副大臣:未曾有人被控

(八打灵再也17日讯)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法兹里表示,吉兰丹回教刑法16项现已失效的条文,自2021年11月实施以来,没有人在该条文下遭提控。

法兹里也是掌管法律事务的行政议员,他在受访时表示,没有控诉并不意味着没有发生任何违法或犯罪行为。

他告诉网媒“今日自由大马”说,“虽然没有个案,但必须有法律,以阻止潜在的犯罪行为。若没有个案,这意味着法律已提高人民的意识。”

当被问到为何没有控诉时,法兹里表示,这可能是因为该法案刚​​执行不久,“可能有一些罪行仍在州回教宗教局的调查中,尚未进入审讯阶段。”

此外,吉兰丹回教法律师沙哈鲁丁表示,没有人在无效条文下被提控,可能是因为罪犯是在民事法下被提控。

他表示,联邦法庭决定宣布吉兰丹回教刑法条文无效,暴露了联邦宪法对州议会立法权的限制。

“撤销这些犯罪行为并不意味着所犯下的罪行不能再被起诉。这些罪行依然可在刑事法典下提控,并由民事法庭审理,而其处罚比回教法庭的处罚,更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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