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强奸强迫6岁侄女口交 退役军人监13年打6鞭

(马六甲6日讯)退役军人7年前强奸和强迫6岁的侄女口交,罪名成立,监禁13年打6鞭。

控状指48岁被告阿都马力2013年12月初某日下午2时许,在马六甲丹绒米雅乌达玛花园的住宅,强奸当年只有6岁的侄女,触犯刑事法典376(2)(e)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在同样日期和地点下午2时10分,与受害者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的口交,触获刑事法典377b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玛祖因哈欣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说,被告和受害人是亲戚关系,事发时受害人只有6岁,至今留下阴影和证实患上创伤后遗症,要求法庭严惩被告。

地庭法官诺玛基于辩方无法提出合理疑点,考量案情后裁定被告每项控状,监禁13年和3鞭,刑期由今日算起,刑罚同时执行。

被告代表律师是古纳兰。

案情显示,受害女童的双亲是事发后的两年,发现女儿性格大变,经常反应过激,并以枕头捂着弟弟脸,经过双亲追问下才揭发女儿被性侵犯 而揭发被告的行为。

被告2015年5月25日被检控,案件缺后传召18名控方证人和5名辩方证人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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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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