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怀疑偷手机纵火烧友 男子逃逸8天后落网

(马六甲18日讯)男子怀疑友人偷女友手机而纵火烧伤人事件发生后,与女友过著“过街老鼠”的生活,四处躲藏,昨日在甲市某酒店内被警方逮捕。

经过调查,29岁的嫌犯拥有多项犯罪前科,尤其是毒品案,也是警方通缉犯。

亚罗牙也警区主任阿尔萨阿布警监说,警方接获情报后,昨日上午10时50分,在甲市区某酒店的14楼走廊扣留来自甘榜林鲁的巫裔男子。

他说,经过调查,嫌犯涉及一宗吸毒案,目前正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下审讯中,另一宗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的拥毒案,而被警方通缉。

他还说,嫌犯拥有12项犯罪前科,包括10项毒品案、一项刑事案,即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结夥抢劫及持械抢劫或企图致死或重伤人案,以及遭发出逮捕令通缉的毒品案。

他指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即企图谋杀角度展开调查。同时于今日将嫌犯带上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令。

阿尔萨阿布还说,嫌犯在案发后,与女友四处逃逸,最后被发现地点在酒店。不过,嫌犯被逮捕时,女友不在身边。

此烧伤人事件是于本月9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甘榜林鲁发生。

无业的受害者(23岁)向29岁友人借50令吉,后者向受害者追讨所欠的50令吉,相约到主嫌住家。

三人在主嫌家后一起吸毒,在毒品影响下发生口角,主嫌怀疑受害者偷走女友手机,竟纵火烧人,接著把受害者禁锢房内,随后逃之夭夭。

受害者的颈部、身体皆被烧伤,烧伤程度第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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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

怀疑偷女友手机 毒友纵火烧人

(马六甲12日讯)三名“毒友”在屋内闲聊并吸冰毒,其中一人因怀疑另一人偷窃女友手机,竟纵火烧人,还把对方禁锢房内,随后逃之夭夭!

幸受害者及时到冲凉房内取水灭火,才免被烧死;不过,其颈部、身体皆被烧伤,属第二级烧伤。

亚罗牙也警区主任阿尔萨阿布助警监说,这起纵火伤人案是于本月9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甘榜林鲁发生。受害者是来自林鲁峇克迪花园的无业汉,拥有一项毒品前科。

他说,事发前,受害者曾向另一名友人借50令吉,后者要求受害者到29岁的嫌犯住家见面还钱。三人见面后在屋内闲聊,还一起吸食冰毒。

他指出,正当聊得兴起,忽然发生口角,嫌犯怀疑受害者偷了其女友手机,激动之下,从电锯里取出火水后泼向受害者,接着点燃打火机丢向受害者,受害者顿时烧起。

他说,嫌犯闯祸后,竟把受害者反锁在主人房内后逃走,幸好受害者忍痛冲入冲凉房,把衣服上的火势扑灭。

他指出,警方接到受害者投报后,已追捕下落不明的嫌犯,同时把受害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阿尔萨阿布还说,警方在事发地点充公电锯、手机、斜背包及50令吉等,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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