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接甲首长机构信件 老妇被追讨逾万地租

(马六甲16日讯)76岁独居老妇突然接到身为地主的甲州首长机构信件,追讨总数1万1880令吉的地租。

住在马六甲市区东街纳班台一的76岁老妇陈银妹,丈夫14年往生后,便独居在23年前买下的老屋。

每个月660元

她的两名孩子长期在外工作和生活,平时寄些钱给老妇过生活。

她说,当年买下老屋后花了不少钱维修,多年来皆无事,直到去年终她接到甲州首长机构信件,向她追讨由去年3月至今年8月的1万1880令吉地租,令她非常吃惊。

每月靠孩子寄钱过活

接到申诉的马六甲历史城市议员李翰霖与蔡求伟,今日上门向陈老妇了解实况。

蔡求伟说,根据信件,地租每个月是660令吉,去年3月至今年8月的地租,共欠下1万1880令吉。

他说,老妇没有收入,每个月只靠孩子寄钱过活,上万令吉的地租对她而言负担极重。

蔡求伟会协助老妇写求情信,并提交给首长拿督斯里苏莱曼,希望能够豁免上万令吉的租金,同时亦在未来降低每个月租金,让老妇在有能力范围内付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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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

偷走54募捐箱 夫妇各监1年

(马六甲13日讯)一对夫妇被控偷走及串谋拥有54个失窃募捐箱,两人认罪后,遭甲市爱极乐推事庭宣判各坐牢12个月。

两名被告是努鲁丁哈斯布拉(33岁)及妻子赛达都诺(35岁),他们今日在推事诺莎丽雅蒂面前,对5项偷窃罪皆俯首认罪。

在第1及第2控状下,两人被发现拥有分别21个及33个各种类型的募捐箱,并无法向执法单位提供满意的解释如何取得募捐箱,牴触1955年微型罪行第29(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两人也无法给予合法理由,解释为何拥有属于两所宗教学校失窃的募捐箱,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可在下1955年微型罪行第29(1)条文受宣读。

此外,女被告分别被控拥有属于宗教学校的募捐箱,牴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可在相同法典第411条文下宣读。

上述4项控状的募捐箱,是在今年12月4日午夜12时10分左右,在甲市哥打拉沙马那某公寓内及汽车车后厢被发现。

另外,男被告也承认于11月11日晚上11时30分,在罗弄班浪某水果店内,拥有来自双溪南眉的失窃募捐箱,牴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

2人无业靠储蓄生活

两人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莫哈末马瓦迪,他在求情时说,这对夫妇育有一名10岁孩子,孩子由男被告母亲照顾。两人皆无业,一直以来是靠为妻者的储蓄过活,希望刑期从被捕日即12月4日算起。

推事宣判两人各别坐牢12个月,并批准律师的要求,即刑期从被捕日12月4日算起。

此案由诺阿丝妮妮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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