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控性侵女厂工 巴籍男保外订婚

(马六甲19日讯)一名年轻工厂女工遭巴基斯坦籍男网友劫财又劫色;这名即将与本地巫裔女子订婚的被告,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3罪状,法庭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

案件进行时,被告未婚妻及家人在庭内旁听,希望能让被告保释,以在下月顺利举办订婚仪式。

被告哈亚沙马斯(24岁,住在默迪卡再也花园),被控于今年8月6日凌晨1时15分内,在甲市SPA大道,即靠近爱极乐附近路旁,在车内强奸22岁巫裔女子,造成受害者恐惧,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

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鞭打。

次控状指被告抢劫受害者价值约4900令吉的手环及戒指,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可在相同法典第397条文下宣读。此条文罪成者可坐牢至14年及罚款或鞭笞。

在第3控状下,被告强迫受害者进行违反性行为的性关系,即是把阳具放入受害者口里,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此条文罪成者,可坐牢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也可被鞭打。

主控此案的哈雅杜威达副检察司说,由于被告知道受害者住址,因此,不建议被告被保释外出,以免被告骚扰受害者。

被告代表律师拿汀凯仁吉求情时说,被告在我国居住约7年,与未婚妻准备于9月订婚,若被告不得保释,将导致订婚仪式取消,未婚妻家人蒙受损失及蒙羞。

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最终谕令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月需到警局报到,同时不得骚扰受害者及其家人。案件订于9月2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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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性侵千名未成年人 泰国教师监111年216个月

(曼谷12日讯)泰国一名教师与模特经纪公司老板合谋诱骗和性侵千名未成年人,被判坐牢111年又216个月。

泰媒《民族报》报道,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9日说,曼谷一所学校的郑姓教师(32岁)在彭世洛府被判刑。法官下令他须支付150万泰铢(约19.64万令吉)赔偿金给一名受害男童,并向男童母亲支付65万泰铢作为赔偿。

郑姓教师承认在学校的多个地方性侵儿童,包括他的车子、卫生间和视听室。法庭为了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特别案件调查厅早前对一家位于巴吞他尼府的模特经纪公司展开调查,这家名为Nene的经纪公司涉嫌诱骗和性侵儿童,结果当局调查发现郑姓教师涉案,并在今年6月24日逮捕他。

经纪公司老板桑卡(28岁)今年初承认60多项罪名后,于2月11日被判坐牢121年又223个月,也被令支付210万泰铢(约27.5万令吉)赔偿金给其中8名受害者。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桑卡藏有50多万张儿童性侵照片,而郑姓教师曾与他合谋诱骗儿童。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可能多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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