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甲首次MCO乱伦案倍增 张美丽促严惩犯罪者

(马六甲22日讯)民主行动党甲州妇女组主席张美丽大力谴责甲州乱伦案投报在行动管控令1.0期间上升一倍,也促请当局严惩犯罪者。

她发文告指出,甲州刑事调查主任莫哈末苏克里上月揭露,行动管控令1.0落实后,甲州接获的乱伦案与较往年增加近100%。乱伦受害者主要是16岁以下女童,大多数发生在乡区。

她说,马六甲本月13日再度落实行动管控令2.0,妇女组对此非常关注也非常担忧,因乱伦案的嫌犯与受害者的关系分别为生父、继父、叔伯和兄长;也有一些受害者在对性行为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生父侵犯,不晓得自己已遭受性侵害。这些本应可以信任的亲戚不但没有保护这些未成年女孩,反而性侵她们,让她们身心饱受一生痛苦和抹不去的心理阴影。

张美丽呼吁亲人可以就近观察受害者的行为举止,若发现有异,鼓励受害者报警揭发兽行,勿因为案件涉及亲人而拒绝报案,尤其身为母亲更应该捍卫未成年女儿,而知情不报也可被罚。

她同时希望母亲在孩子开始懂事时(3至4岁),建立正确的性教育观念,教导孩子不可随意露出身体,躯体的哪些部分如私密部位是不可随意让人触摸。

“进入幼儿园后,幼儿园老师宣导和灌输初步自我保护醒觉。到了学校,老师开始进行性教育,自我保护意识,性侵受害者知道自己的权益,而非让罪犯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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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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