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假扮买卖者申请房贷
3嫌犯被控欺骗银行

查案官及警员在庭外等候案件上庭。

(吉隆坡12日讯)诈骗集团以假文件及假扮“房屋买卖者”申请贷款,两年内骗走7家银行与贷款公司逾千万令吉”案,其中3名嫌犯今日在欺骗银行、不诚实提款的罪名下被控,其中一名被告认罪后,案展本月17日下判。

其中一名被告詹德拉(42岁,商人)面对多达12项罪状、食堂经营者安南(45岁)面对3项指控,他俩否认所有罪状,案展本月17日过堂;至于无业的阿丹(54岁)则承认唯一面对的一项罪状。



上述案件分别在4个法庭审理,由于今天负责的法官罗哈杜非审案法官,因此主控官努拉马法汉副检察司要求过堂当天才提出建议的保释金。

法官罗哈杜允许请求,并择定所有案件在5天后过堂。

上述3名被告被控于2014至2015年的两年内,涉嫌欺诈、不诚实挪用财物及协助转移骗款等16项控状。

警已逮捕13嫌犯

警方在该两年内共接获12个有关融资贷款购买房屋诈骗案的投报,过后在行动中逮捕13名嫌犯,并于今日将其中3人控上庭。



总检察署已同意警方分别援引刑事法 典第420条文(欺骗)(共4项)、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共2项)和403条文(不诚实地挪用财物)(共8项)进行提控。

假文件申请房贷 

食堂经营者控3罪

安南面对的3 项控状,指他于2014年9月15日下午1时58分、2014年12月12日下午12时59分及下午12时14分,分别在旧巴生路和大城堡新镇联昌银行分行犯案。

控状指他欺骗属于芙蓉亚沙大众银行的24万、20万及35万令吉,再将有关款项存入与三苏丁(44岁)的联昌银行联名户头。

有关款项是他们透过假文件申请3项房屋贷款,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4条文。

无业者承认提出58.5万

阿丹的控状是指他在2015年4月15日及16日,分别在下午2时08分及早上9时27分,在万宜新镇联昌银行分行,不诚实地提出58万5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

此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低l1年或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出,上述存入阿丹银行账号的款项是透过一宗房屋贷款欺骗案获取,若没此欺骗行为,银行是不会发放贷款。

非法提款商人面对12罪状

詹德拉面对的12项罪状,其中2项在第一地庭,控状是指他在2014年10月3日下午4 时30分,以及2014年11月10日下午4时30分,在大城堡新镇丰隆银行分行,透过与沙林(40岁)及三苏丁的银行联名户头,以支票提出来71万令吉和40万令吉。

詹德拉被控在知情,了解有关款项并不属于他的情况下仍提款,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此条文的最低刑罚为坐牢6个月或最高5年及鞭笞,另可判处罚款。

在第二地庭,他面对5 项罪状是指他2014年5月14日及2015年6月24日上午9时至下午9时,在马建屋(MBSB)总行透过瓦拉达、拉菲莎(39岁)和哈纳菲(48岁)欺骗对方批准分别为51万3000令吉和54万令吉的房屋贷款,并把有关款项贷款存入拉菲莎和哈纳菲在回教银行的联名户头。

他被控2014年2月16日下午1时45分在皇后镇回教银行分行,不诚实提取安南从拉菲莎(39岁)和哈纳菲(48岁)联名户头获取的51万3000令吉。

另2项控状是指他在2015年1月16日早上9时至下午5时,在霹雳路丰隆银行总部不诚实诱使银行批准瓦拉达(31岁)及英丹阿妮莎(37岁)一笔54万7000令吉的贷款,并将有关款项转入两人的银行户头。

若非欺骗银行不会放贷

若非有关欺骗行为,银行不会发放有关贷款,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此条文的最低刑罚为坐牢1年或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控状也指他2015年1月16日下午4时42分,在旺莎玛珠丰隆银行分行,不诚实地使用安南提出的34万令吉,即从瓦拉达及英丹阿妮莎的银行户头以支票提款。

他在第三地庭被控于2015年6月22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在艾芬回教银行,透过瓦拉达、拉菲莎和哈纳菲,欺骗银行批总额54万令吉的贷款,并将有关贷款存入拉菲莎及哈纳菲在大马银行的联名户头。

欺骗手法骗房贷

詹德拉被控于2015年6月19日中午12时24分,不诚实地从与沙林和三苏丁在大城堡新镇丰隆银行分行的联名户头中,提取了33万5000令吉款项。

他也被控于2014年3月6日上午11时45分,在班台达南丰隆银行分行,不诚实地从与沙林和三苏丁的丰隆银行联名户头中提取了48万令吉。

在第六地庭的2项罪状,他被控在2015年5 月12日下午2时24分,在大城堡新镇丰隆银行分行,不诚实地使用安南提出的32万5000令吉,即从沙林及三苏丁丰隆银行户头以支票提款。

2015年4月15日及16日下午2时08分早上9时27分,在万宜新镇联昌银行分行,不诚实地透过阿丹以欺骗手法获取的房屋贷款,提出58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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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骇改转账限额 女子一觉醒来失逾2万

(吉隆坡6日讯)诈骗集团深夜入侵一名女子的手机,更改其银行转账限额,女子一觉醒来,惊见银行户头已出现超过30笔转账记录,合共被盗走2万3080令吉。

事主于本月4日在脸书发文,附上19张银行户头转账记录截图,分享其遭遇。截图显示,上月9日凌晨4时许至清晨6时,事主户头出现30多笔转账记录,其中17个成功,导致她损失共计2万3080令吉。

贴文提到,最初两笔分别为2万令吉和1万令吉的转账失败,最后两次汇往海外的转账也未成功。

事主已向银行投诉,但根据银行记录,所有交易均通过验证和授权,银行无法为其损失提供赔偿。

她强调,当时并未点击任何可疑链接,也没有手动更改过交易限额。

为此,她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批评银行防盗系统薄弱,表示若非当时限额受限,账户余额可能被盗至剩下两位数。

“为何银行系统没有侦测到异常?”

此事在网络传开后,不少网民也纷纷在底下留言安慰她,并询问她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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