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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洗钱否认有罪
沙菲依100万元保外

SHAFEE 180913

(吉隆坡13日讯)被控4项洗黑钱罪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不认罪,过后获准以100万令吉保释外出。



主控官原本建议法庭把被告的保释金定在250万令吉,但被告律师指其当事人并不会逃跑,因此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阿祖拉阿尔维过后将被告的保释金定在100万令吉,并由2名担保人进行担保,同时也指示被告必须交出个人及外交护照。

法官择定此案于10月2日过堂。

此外,被告律师也建议法庭撤换主控官,即资深律师哥巴斯里南,因为后者与其当事人曾有过不和。

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指被告涉嫌于2013年9月13日及2014年2月17日在吉隆坡,收取纳吉的两张分别是430万及520万令吉的支票,并将支票汇入其银行户头。



在这两项罪名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及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另两项控状指被告分别于2015年3月3日及6月29日,在吉隆坡大使路的税收局,以错误声明申报2013年及2014年的所得税,没有申报上述两张总共950万令吉的支票的款项,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不超过15年及罚款不超过涉及数额的5倍或不超过500万,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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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沙迪洗钱罪成上诉3·19审

(吉隆坡9日讯)上诉庭今天择定在明年3月19日和20日,聆审理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针对其4项与土著团结党青年团资金相关的指控罪名成立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进行线上案件管理后,接受马新社询问时说,法庭也择定在明年1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以获知关于上诉记录的完整状况,各造须在3月4日当天或之前提呈书面陈词。

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受询时,也证实法庭审理上诉申请的日期。

高庭在去年11月9日裁决,赛沙迪所面对的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罪名成立,被判入狱7年、鞭笞两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

尽管如此,法官拿督阿兹哈批准赛沙迪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根据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时任土青团长赛沙迪与拉菲克串谋失信这笔款项。

他也面对一项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   

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非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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